老齡化倒逼養老金體制深度改革

日前,北大國發院經濟學教授、中國健康與養老追蹤調查(CHARLS)項目組負責人趙耀輝,在北大國發院第152期【朗潤·格政】論壇的演講中指出,“七普”數據顯示的以青壯年為主、人口向發達地區轉移,會加劇各地養老金負擔業已存在的巨大差異——有些省份養老金入不敷出,而有些省份的養老金大大結餘;並且,由於人口流動,導致大量人員有跨省市繳納養老保險的歷史,當這些人退休時,就面臨辦理跨地區、跨項目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問題。

不過,與地區養老差異和人口流動對養老金帶來的問題相比,養老金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人口老齡化的宏觀壓力——雖然目前我國的人口年齡結構還算年輕,但是已經出現養老保險賬户赤字、需要財政鉅額補貼,當人口年齡結構繼續老化,赤字會繼續加大。

因此,趙耀輝教授建議,全國養老保險由現在的現收現付制度轉化為積累式個人賬户制度,以解決地區之間統籌的問題,也可以避免社保關係轉續的難題,並激勵大家的繳費積極性。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對我國養老金體制有什麼樣的影響,是我今天要討論的主題。

各地養老金貧富不均

首先討論的數據,是人口省級分佈。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相比,人口減少最多的是東北三省,下降1.2%;人口增加較多的是東部發達地區,上升2.15%。總體特點是,人口向發達地區轉移,並且轉移人口以青壯年為主。

由於各省老齡化的程度差異很大,人口轉移會加劇各地養老金負擔業已存在的巨大差異。

根據2016年《中國社會保險發展年度報告》統計的企業養老保險撫養比,在廣東,每個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可以靠9個沒有退休的人繳費,可是在東北、內蒙古等地,這個數據就特別低。因此,各地的養老負擔本來就存在一定的不平等,人口跨地區轉移,又不斷加劇不平等。

這對養老金制度造成什麼樣的挑戰?那就是:有些省份的養老金入不敷出,而有些省份的養老金大大結餘,落差巨大。

但針對這個問題,養老金困難大的省和直轄市,很難單獨出台應對政策,無法獨立應對挑戰。通用的應對之策,比如提高繳費率或者推遲退休,又只會直接拖累企業的競爭力和對勞動力的吸引力,進一步加劇税基減少和人口外流。

這一挑戰的根源在於,我們一直是碎片化的養老金體制。

社保跨區流動困難重重

人口普查呈現出的第二個關鍵事實,就是流動人口大增。

2020年,35%的人口人户分離,即“實際居住地”與“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比2010年增加88.5%。在35%的人户分離中,又有8.8%的人住在户口登記省之外,也就是跨省級的分離。

這會造成什麼影響?

大家可能知道,中國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都不是全國統籌,而是以省級統籌為主,甚至還有不少地方是市級統籌。人們交居民養老保險和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的時候,大都要在户口所在地繳納,由於人口流動,導致大量人員有跨省市繳納養老保險的歷史。當這些人退休時,就面臨辦理跨地區、跨項目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問題。

雖然政府對轉移接續有一些規定,但操作起來依然非常麻煩。除了手續上的麻煩,需要當事人來回折騰,這種轉移還有另外一個懲罰機制:異地繳費無法全額轉移。

為了解決靈活就業人員在工作地社會保障問題,2021年5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研究制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兜底措施,這些人如果在就業地參保,又會碰到多地參保關係轉移接續問題。

要想解決社保的區域問題,必須提高統籌的層次。各省之間的養老金不平等和人口流動,需要我們真正打破地區和身份的分割,這是市場經濟的基本需要。

我建議:全國養老保險實行個人賬户制度,以解決地區之間統籌的問題,也可以避免關係轉續的難題。

國家試圖實現社保全國統籌已經多年。但事實證明,實現這個目標困難重重,難點在於地方利益的再平衡不容易——比如南方某省有大量結餘,它沒有動力去和東北分享養老金。

跨省的養老金統籌困難,省內統籌也不容易。職工保險省級統籌從1997年就開始啓動,多次催促,2017年十九大再次提出要儘快實現,原計劃2020年完成統收統支意義下的省級統籌,但直到現在都沒有實現。

養老金體系最大的宏觀壓力是老齡化

養老金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人口老齡化的宏觀壓力。與老齡化相比,前面講的地區養老差異和人口流動,都只是技術性問題。

宏觀壓力首先來自於養老保險的現收現付制度,關鍵數據是撫養比。

先看勞動人口撫養比。下圖數據來自聯合國2019年的世界人口展望報告,圖中的撫養比,指的是20-59歲的人對應60歲人的比例。從1950年開始,中國這個比例一路下降,2020年達到了3.4,2050年預計會達到1.3。

再看制度撫養比,也就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裏每個退休的人對應幾個繳費人。2019年是2.5個,但這個數據會繼續下降,將給養老制度帶來非常大的壓力。

雖然我們目前的人口年齡結構還算年輕,但是已經出現養老保險賬户赤字。從全國統一數據來看,2017年赤字已達到4900億元,佔當年總支出的12%;各級財政補貼8000多億元,佔總支出的21%。我們在人口尚屬年輕的階段就已經出現赤字,當人口年齡結構繼續惡化,赤字會繼續加大。

人口年齡結構較年輕就出現赤字,一個主要原因是繳費積極性太低。雖然看起來我們的制度繳費率非常高,但是實際繳費水平太低,不少企業是按照最低標準給職工交保險。

社保新方案:積累型個人賬户

我提出一個替代方案,這個方案的核心是:養老體制採用積累型個人賬户。

這個新方案既可以解決老齡化帶來的宏觀壓力,自動實現全國統籌,免除各種轉移接續問題,還可以解決繳費激勵的問題。

具體而言,這個方案有以下幾點好處:首先,解決老齡化帶來的體系壓力。人口老齡化對養老金現收現付制的衝擊最大,因為老齡化意味着年輕人繳費率不斷提高,就業回報不斷減少。但如果是個人基金積累制,自己的錢積累到老,由自己來花,就不用給年輕人增加負擔,不受人口老齡化的困擾。理論上講,個人積累型賬户是應對老齡化的最佳解決方案。

第二,個人賬户不再需要強行統籌。個人賬户化使養老金資產成為個人資產,無論在哪裏工作都屬於自己,不用辦理關係轉移接續,使地方政府利益與個人養老金脱鈎,統籌的問題也隨之解決。

第三,可以提供充足的繳費激勵。因為個人繳費就等同於個人儲蓄,政府不需要制定統一的繳費標準,只要規定一個最低標準就可以。有税收優惠措施,個人想多交就可以多交。並且如果能夠實現市場化,由市場化的基金公司管理,賬户資金的市場回報也可以實現,真正鼓勵繳費。

第四,可以自動實現延遲退休。在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後,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預期壽命,決定什麼時候停止繳費並且開始領取退休金。由於錢都是自己的,所以當預期壽命提高的時候,個人為了保障退休以後的生活,有積極性延遲退休。

新方案的轉換路徑建議

關於從現有方案到新方案的轉換路徑,我的建議如下:

第一步,把企業年金,也就是第二支柱,全部存入個人賬户,同時允許個人為第三支柱繳費。

第二步,第一支柱個人繳費全部進入個人賬户。

第三步,第一支柱的公共統籌部分,根據每人的歷史繳費記錄,記到個人名下,以名義利率積累,同時後續繳費實現基金積累。

總之,這個轉換首先是要求繳費要有實際的基金積累,讓個人看到積累部分得到實實在在的投資回報,之前繳納的部分可以先記到個人名下。

轉軌中有一個問題,個人現在交的錢全部劃入到個人賬户,那之前承諾的養老金和正在發放的退休金,怎麼辦?我建議由財政來負擔。這個負擔沒有想象的那麼大,我們之前已經測算過。

再有一個問題是,賬户積累少的人窮,積累多的人富,怎麼處理老年收入分配不均的問題。我建議用財政來解決低收入人羣保障不足的問題,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來兜底。

最後做個總結,我國養老金體制過去20年漸進式的改革,拖延了對人口老齡化的應對,喪失了很多改革機會,造成了較大的財務風險。現在需要全新的改革思路,建立積累式的個人養老賬户。

跟2000年相比,如今有一個改革優勢,就是我國資本市場已經非常發達,市場秩序也得到很大提升,養老金個人賬户資金的安全性和投資回報,都可以得到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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