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2月22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人民法院在線運行規則》(下文簡稱《規則》)。最高法信息中心主任許建峯表示,《規則》將於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確了在線調解框架體系,填補了在線調解程序空白,創新完善了互聯網時代人民羣眾參與司法的制度機制。
最高法新聞發佈會現場。
許建峯介紹,《規則》基於智慧法院建設應用成果,進一步指導和規範信息系統建設、完善應用方式、加強運行管理,支持和推進在線訴訟、在線調解等司法活動,完善人民法院在線運行機制,方便當事人及其他參與人在線參與訴訟、調解等活動,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質效。
《規則》共包括五個部分四十五條內容,涵蓋人民法院在線運行的基本原則、適用範圍,確定了人民法院用以支持在線司法活動的信息系統建設、應用、運行和管理要求。
許建峯表示,《規則》明確了人民法院在線運行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第一條即明確提出“人民法院運用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人工智能和區塊鏈等信息技術,完善智慧法院信息系統,規範應用方式,強化運行管理,以在線方式滿足人民羣眾多元化司法需求,高效支持審判執行活動。”第二條明確人民法院在線運行遵循高效便民、注重實效、統籌共享、創新驅動、安全可靠原則。
《規則》明確了人民法院在線運行的各項活動依託的平台及其應用方式。明確了從用户註冊管理、登錄和身份認證、在線調解、在線立案、在線交費、在線材料提交、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在線證據核驗、在線舉證質證、在線證據認定、在線閲卷和查檔、在線庭審、在線送達、在線保全、在線委託鑑定、在線服務諮詢、在線審理、在線執行到在線歸檔全流程各類主體的應用方式,滿足人民羣眾全流程在線訴訟、調解需求。
他表示,其中第三十三條明確“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願、合理的原則,可將訴訟、調解等環節由線上轉為線下,或由線下轉為線上進行;人民法院在線運行方式支持部分參與者採用線上、其他參與者採用線下的方式參與訴訟、調解等活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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