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準備把“起底”行為定為犯罪,“香港記協”又跳出來反對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針對特區政府準備修例將“起底”行為定為刑事罪行,“香港記者協會”又跳出來反對。

據香港頭條日報網8日報道,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在答問大會上預告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與私隱公署積極推進修訂《私隱條例》的工作,包括將“起底”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賦予私隱專員法定權力要求社交平台或網站移除涉及“起底”的內容等。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起底”案件非常嚴重,其影響觸及社會上所有人士包括法官等。他説,“起底”行為是企圖通過恐嚇手段促使一些人去做或不做一些事,“手法邪惡”,因而非常支持立法。

對此,“香港記協”主席楊健興卻狡辯稱,擔心政府會將“起底”行為與傳媒的調查工作混為一談,使傳媒在修例後將面對更多限制,甚至會面臨法律風險。

事實上,“香港記協”一直在阻礙警方的執法工作,且參與起底部分警員。2019年11月,針對高等法院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香港記協”提出申請,要求法庭修訂臨時禁制令的內容,豁免新聞工作者在進行所謂“新聞活動”時披露有關資料。有港媒披露稱,“記協”是小圈子團體,成員主要來自“反中亂港”傳媒,沒有代表性,沒有公信力。該組織在黑暴期間扮演不光彩角色,包括亂髮記者證,對假記者氾濫成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那些假記者有的是暴徒,有的是神父,有的是年僅12歲的孩子。他們的工作不是採訪,而是阻撓警方執法及編造傳播謠言。與此同時,“記協”在黑暴期間公然為暴徒張目。內地記者在機場遭綁架及虐待,“記協”不譴責暴徒,反而怪罪受害者未出示記者證;有香港記者被暴徒起底,“記協”也對事件視而不見,但當後來警方要求假記者亮明身份時,“記協”又聲稱“人人可做記者”,不需要出示記者證。此前,“記協”還以香港警方在“修例風波”中“妨礙傳媒採訪”為由申請司法複核,結果特區高等法院去年12月做出最終裁決,裁定“記協”敗訴。(楊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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