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規實施後 富陽衞監查處首例無證行醫案

近日,杭州市富陽區衞生監督所查處一起位於銀湖街道的無證行醫點。這是自今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實施後,富陽首例依新法查處的無證行醫案件。

6月10日,富陽區衞生監督所接到投訴舉報,反映銀湖街道泗洲村有人涉嫌無證行醫。因地理位置極為偏僻,執法人員花了不少氣力尋找,最終鎖定了“行醫”窩點,即泗洲村白洋溪袁某某養雞場輔房,是黃某和江某的住處。現場檢查時,三人即王某、黃某、江某都在場,且江某正在給黃某拔罐。房間內放有一張按摩牀,還有使用後的末梢採血針、採血針用筆、酒精,桌上放有拔罐用具,抽屜裏藏有未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採血針、皮膚針,在黑色揹包內發現了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帶針、針灸針等。在房間牆面上貼有“有事請聯繫138......”和微信支付二維碼。

王某,河北人士,之前在北京行醫看病,經黃某(從事汽車裝潢)邀請,於5月中旬來到了銀湖街道泗洲村。在王某的實踐性教學指導下,黃某和她丈夫江某學了拔罐放血。於是,“師徒”三人駐紮此地,開啓了“行醫”之路。

據王某某交代,現場的醫療器械都是他在北京採購,寄到此地的。他主要給江某家裏人和附近村民看病,如糖尿病、神經性皮炎、肩周炎等。病人來了以後,王某負責把脈,並在穴位上做記號,然後由黃某和江某負責拔罐放血。有時候,他也會給人開中成藥,讓病人去藥店買。

經查實,此處並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醫療器械,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的規定,對王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藥品器械、罰款人民幣50000元的行政處罰。目前,該案件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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