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開卡、手機開户都已經實名了,電信詐騙的騙子們從哪兒找來那麼多手機號碼和銀行卡?今天通州警方發佈消息,近期抓獲了一名詐騙上游環節的嫌疑人,此人在勞務市場上,以50元的價格僱傭他人前往運營商處開卡,再以百元價格售出。另有兩名非法開辦販賣銀行卡的嫌疑人於一個多月前落網。
8月24日,通州公安分局接到線索,有人舉報稱,發現了正在非法倒賣手機卡的情況。警方調查,果然發現男子邵某多次出沒於通州農村地區的勞務市場。在市場裏,他經常主動和過往的求職者搭訕,自稱是“招聘兼職”。當對方對他所説的感興趣,表達了兼職意向以後,邵某會提出,付50元報酬,要求對方到附近手機網絡運營商營業點辦理手機卡,隨後將收購的手機卡以每張100元的價格轉賣出去。
8月28日,辦案民警在朝陽區某公寓內將30歲的邵某抓獲。經核實,他在短短數日內,倒賣了50張手機卡,其中1張手機卡已經涉及一起詐騙案件,涉案金額2萬元。邵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底,通州公安分局接到數條線索,舉報稱有人從事非法開辦、販賣銀行卡活動。接報後,辦案民警立即對相關線索開展調查。隨後,民警鎖定了三名販賣銀行卡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並先後在通州區北苑、台湖等地將閆某(男,23歲)、張某(男,31歲)、劉某(男,26歲)三名嫌疑人抓獲。經初步核實,閆某販賣的3張銀行卡,涉及全國電信詐騙案件15起,涉案金額20餘萬元;張某販賣的3張銀行卡,涉及全國詐騙案件14起,涉案金額30餘萬元;劉某販賣1張銀行卡,涉及全國電信詐騙案件26起,涉案金額30餘萬元。經訊問,閆某、張某、劉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對自己開辦銀行卡並轉賣他人的行為供認不諱,現上述三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非法收售、倒賣手機卡、銀行卡,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將被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將自己名下手機卡或銀行卡售賣給他人,不但自身面臨巨大風險,還有可能為電信網絡詐騙分子提供犯罪工具。一旦相關手機卡或銀行卡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情節嚴重的將被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