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秋日的陽光普照大地,被拘人高某送來一面“耐心調解春風化雨 關愛有加勝似親人”的錦旗,表達對南陽市拘留所的感激。
據悉,被拘人高某、曹某某系情侶關係,2020年8月16日晚,高某、曹某某因瑣事發生口角,在住處引起毆打,高某要跳樓自殺,曹某某勸阻不成報警。經法醫鑑定二人分別為輕微傷,南陽市高新分局二大隊分別給予高某拘留11天、曹某某拘留13天的處罰。
入所後,高某情緒激動,黯然落淚。南陽市拘留所領導魯楠得知情況後,給高某進行心理疏導。瞭解到2019年8月份,兩人相識,很快成為情侶關係。高某父母都在成都居住,她自己一個人在南陽。高某父母平時忙於做生意,高某從小被送養在奶奶家,長大以後被寄養在親戚家,非常沒有安全感。跟曹某某談戀愛後,因為瑣事,兩人曾兩次打架報警。通過心理技術手段,魯楠引導高某看到自身存在的問題,並真誠地向男友道歉。當問到高某是否願意跟曹某某繼續保持情侶關係時,高某表示還是願意跟曹某某在一起。
魯楠對曹某某也進行了心理疏導。瞭解到曹某某原生家庭,父母從小離異,雖然判給父親,但是一直跟着母親生活。當兵回來以後,獨自創業,內心也是缺乏安全感。通過疏導,曹某某也認識到自己存在的問題,並希望能夠得到高某的諒解。隨後,魯楠將高某、曹某某喊到一處,兩人相互認錯、相擁而泣,和手言歡。
至此,兩人冰釋前嫌,在所期間,積極配合管理教育,帶頭遵守所規所紀、學法懂法,所裏在生活上也給與兩人關心和照顧。
高某、曹某某出所之前,所領導專門再次找他們談話,告訴高某要愛惜自己、保護自己……並讓她用所裏電話給家裏報平安,高某泣不成聲。曹某某這邊,告訴他作為男人,要有氣度,多關心照料女朋友,曹某某連連點頭。
高某出所後,專門做了錦旗,表示感謝。(南陽市拘留所魯楠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