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電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國務院今日任免國家工作人員,任命凌激為監察部副部長;任命於春生為國家税務總局副局長。
免去肖培的監察部副部長職務;免去吳清海的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職務。
於春生簡歷:
於春生,男,漢族,1961年4月生,河北定興人,1979年11月參加工作,1982年12月入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委書記
1979.11-1983.10 解放軍38642部隊戰士、班長
1983.10-1984.01 待業
1984.01-1988.03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法警、書記員(其間:1984.09-1987.06在中國政法大學函授法律專業專科學習)
1988.03-1991.07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副科級檢察員
1991.07-1994.11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貪污賄賂檢察科副科長、科長
1994.11-1998.11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貪污賄賂檢察科科長、副處級檢察員(其間:1995.09-1998.01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
1998.11-1999.06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正處級檢察員)
1999.06-2001.11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1.11-2003.01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3.01-2003.07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3.07-2007.04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其間:2004.09-2005.01在中央黨校進修二班學習)
2007.04-2009.10 北京市紀委副書記
2009.10-2012.10 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
2012.10-2013.04 監察部副部長兼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
2013.04-2015.03 監察部副部長
2015.03-2015.04 監察部副部長,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委書記
2015.04-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紀委書記
第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簡歷來源:廣西紀檢監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