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5名孩子溺亡:再敲防溺水安全警鐘

5月22日下午4時19分,河北省獻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羣眾報警,韓村鎮有孩子在村邊坑塘溺水,經多方全力搜救打撈出5名孩子已溺亡,具體原因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正在調查中。

一次5名花季年齡的孩子同時溺水身亡,這無不讓人深感震驚和惋惜。同時,這也再次敲響了“防溺水教育”的安全警鐘:未雨綢繆,防患未然,避免“溺水悲劇”年年上演。

近年來,每到夏令時節,尤其是到了暑假期間,各地溺水悲劇就開始一幕幕地“上演”,一個個鮮活的花季少年,就這樣失去了自己寶貴的生命。可以説,每一次溺水悲劇的發生,必然會給他們的家庭帶來極大的悲傷和終生的遺恨。

然而,令人感到憂慮和痛心的是,像這種“溺水悲劇”,每到夏季,或暑假期間,各地年年都屢有發生,有的一次溺亡一兩個,有的一次甚至溺亡多個。“溺水悲劇”儼然成了一部年年上演的“連續劇”。

但“溺水悲劇”緣何還在年年上演呢?筆者以為,究其原因,責任還在於學校、家庭和社會三方的“防溺水教育”的嚴重缺失。首先,學校沒有擔負起“教育責任”。學校“防溺水”安全教育不能僅僅停留於口頭“説教”上,而應切實通過身邊真實的、典型的案例,讓孩子真正認識到下江河、水庫等游泳的危險性,從而讓孩子自覺遠離“溺水悲劇”。其二,家長沒有擔負起“監管職責”。週末和節假日,家長應是孩子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家長應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通過不間斷的監督和管護,確保孩子遠離類似“溺水悲劇”。其三,社會沒有擔負起“安全防護責任”。江河、水庫等管理部門除了要在溺水多發水域設立警示牌、提示語之外,還需做好各項河道的防護措施,尤其是要禁止河道挖沙等破壞行為,嚴防“奪命河道”的出現。

當然,預防“溺水悲劇”,還有一個好辦法,那就是教會孩子游泳。學校不妨利用暑期時間開設“游泳課”,讓更多的孩子學會游泳技能,包括溺水自救互救技能,以減少“溺水悲劇”的發生。

眾所周知,人最寶貴的東西是生命,而生命屬於每個人只有一次。尤其是少年兒童的生命,尤顯可貴,這些小生命,寄託着家庭的希望,寄託着祖國的未來。因此,筆者認為,只有學校、家庭和社會三方共同攜起手來,儘快補齊“防溺水教育”嚴重缺失這塊短板,那麼,類似“1次5名孩子溺亡”的悲劇才不會“年年上演”“年年重演”。

(作者 葉金福,摘自“天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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