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記者王優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關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要求依法界定並嚴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不斷提高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水平。
通知強調,要準確把握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內涵要求。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要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建設單位要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依法開工建設,全面履行管理職責,確保工程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
我國工程質量水平不斷提升,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取得積極成效,工程質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我國工程質量責任體系尚不完善,特別是建設單位首要責任不明確、不落實,存在“違反基本建設程序,任意趕工期、壓造價,拖欠工程款,不履行質量保修義務”等問題,嚴重影響工程質量。
通知要求,要切實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各地要完善住宅工程質量與市場監管聯動機制,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嚴格履行質量保修責任,推進質量信息公開,切實保障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住宅工程質量。
通知強調,要全面加強對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建設單位落實首要責任監管機制,加大政府監管力度,強化信用管理和責任追究,切實激發建設單位主動關心質量、追求質量、創造質量的內生動力,確保建設單位首要責任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