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仕起訴新寶“竊取”商業機密,侵權規模超1個億
近日,家電行業的“老牌勁旅”格蘭仕集團與“後起之秀”廣東新寶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寶股份”),因商業秘密侵權糾紛對簿公堂。
格蘭仕集團旗下的廣東格蘭仕微波爐電器製造有限公司(簡稱“格蘭仕微波爐公司”),指控新寶股份與關聯公司中山東菱威力電器有限公司(簡稱“東菱威力”)、中山市美格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美格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劉銀波等非法獲取、使用格蘭仕磁控管產品商業秘密,侵權規模超過人民幣一億元,並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
磁控管是微波爐的核心部件。據瞭解,2000年,格蘭仕創建磁控管制造部,進行磁控管相關技術的自主研發,次年9月,磁控管核心技術難題宣告攻克。截至目前,格蘭仕累計投入超10億元資金,已獨立自主地研發了多代磁控管產品,並配套研發出磁控管產品及其零配件生產、加工、組裝的全套生產設備、工裝夾具、工藝流程、微波泄露安全防護等核心技術。
格蘭仕表示,磁控管技術沒有成熟、可參考的公開技術在市場上流通,國內真正掌握磁控管核心技術和獨立自主研發、製造磁控管能力的家電企業只有格蘭仕。
此次侵權糾紛,核心在於格蘭仕的一位“內鬼”,即上述涉案個人劉銀波。
劉銀波於2000年7月入職格蘭仕,後任格蘭仕磁控管制造部綜合管理科副科長兼技術工藝組組長。格蘭仕舉證,劉銀波在2016年仍于格蘭仕微波爐公司任職期間,就通過電子郵件向東菱威力發送涉及到格蘭仕機密的成本、技術信息,同時接受了東菱威力的聘任合同,被聘用為東菱威力技術負責人。
東菱威力系新寶股份關聯企業。天眼查顯示,在東菱威力佔有15%股權的佛山市順德區凱軒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由廣東東菱凱琴集團有限公司100%控股,後者正是新寶股份的實際控制人。此外,新寶股份與東菱威力的法定代表人一致,均為郭建剛。
格蘭仕指,2017年1月,劉銀波從格蘭仕離職後,利用第三人成立美格公司,開始大量生產使用了格蘭仕商業秘密的磁控管產品,並全部供應給東菱威力。天眼查顯示,東菱威力持有美格公司100%股權。同時,2019年5月美格公司的法人變更為劉銀波。
據格蘭仕向鈦媒體 APP提供的圖片顯示,美格公司製造的磁控管上粘貼有上市公司新寶股份的商標“SUNBOW”和企業英文名稱“Xin bao electrical equipments co., Ltd”。格蘭仕認為,東菱威力將侵權的磁控管產品用於其微波爐產品生產,降低其微波爐產品的生產成本以進行全球市場的惡性競爭。
格蘭仕提供的磁控管商標圖
格蘭仕提供的新寶股份“SUNBOW”商標圖
今年7月,格蘭仕先向公安機關報案並獲得立案。案件辦理過程中,除扣押涉案磁控管成品幾十個以及部分零部件外,涉案的其他產品、設備、財產尚未被扣押或查封。10月,劉銀波投案自首,目前仍在刑拘中。
由於涉嫌侵權人繼續進行生產、還有擴大規模的跡象,格蘭仕今年10月又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起訴了新寶股份、東菱威力、美格公司、劉銀波,要求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民事起訴已經獲得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的立案批准。
對此,新寶股份在11月25日的回應中表示,此事與新寶股份無關,公司從未生產、銷售過磁控管,上市公司與東菱威力之間也無涉及微波爐、磁控管等相關產品及材料的交易。
此舉遭到格蘭仕“反擊”。格蘭仕稱,“從FCC認證信息來看,新寶在FCC官網上進行認證的產品就是微波爐,FCC ID為TU5XB23162616”。
格蘭仕還指出,根據格蘭仕取證的微波爐中,其中一個2019年10月24日生產的磁控管上標示了SUNBOW Xin bao electrical equipments co.,ltd.。“如果新寶未在磁控管品類上註冊“SUNBOW”,卻在生產和銷售中進行使用,這難道不是事實侵權?”格蘭仕稱。
至於新寶股份稱公司的官方認證英文名為“Guangdong Xinbao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s Co.,ltd.”而非格蘭仕舉證中所述“Xin bao electrical equipments Co.,ltd.”,格蘭仕表示,根據FCC認證資料,“Xinbao Electrical Equipments Co.,Ltd.”的FCC認證地址與新寶股份的註冊地址一致,與新寶股份官方郵箱也一致。
格蘭仕提供的FCC官網認證信息
據新浪法問,針對格蘭仕的“反擊”,新寶股份董秘辦公室回覆稱,公司回應以11月25日的公告為準,公司法務部門會跟進與格蘭仕的訴訟。關於格蘭仕提出的FCC信息疑點,“這些比較專業,我們會找專業部門去處理”。對於劉銀波被刑拘,新寶股份方面則表示公司並不瞭解。
對於侵犯商業秘密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遊雲庭表示,關於侵犯商業秘密罪的認定標準,有以下三點重要因素:密點構不構成商業秘密?被控侵犯商業秘密的產品到底有沒有使用?損失有沒有達到50萬的立案標準?
就劉某案來講,他指出,“刑事拘留後有沒有批准逮捕?如果是的話,那就證明以公安機關的偵查情況,檢察機關初步認定其構成了犯罪。”
值得關注的是,格蘭仕和新寶股份都是總部位於順德的中國龍頭西式小家電出口商。格蘭仕一年僅微波爐出口額就接近60億元人民幣。新寶股份今年前三季的收入達91.15億元,其中外銷收入同比增長25%。此前,新寶股份以咖啡機、熱水壺等為主打產品,格蘭仕以微波爐為主打產品,現在隨着兩家企業的業務擴張,它們共同競爭的領域擴大,格蘭仕正在國內也積極開拓西式小家電市場。
(鈦媒體 APP 編輯劉萌萌整理,部分內容綜合自第一財經、界面、新浪法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