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機被罰5千但我毫不愧疚”,誰在虛構劇情製造羣體對立?

一場“造謠式營銷”之後,必須再來一場堅決的起訴、一場明晰的審判、一場嚴肅的追責。

“滴滴師傅因為我的投訴被罰了5000塊錢,但我的內心一點也不覺得愧疚,反而覺得他活該。大家先別急着噴我,且聽我慢慢道來……”近日,多則文案一模一樣的短視頻爆紅於抖音平台。5月5日,一名涉事作者通過小號承認造謠並道歉。對此,滴滴表示將起訴惡意抹黑的短視頻作者。

又是一模一樣的文案,又是大量賬號分發,這樣的操作手法,是不是很熟悉?

巧合的是,“滴滴師傅被罰5000元”的造謠營銷活動,正好趕上了“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一案的宣判,兩名造謠者因誹謗罪被判刑。

在這類轟動全國的造謠案的警示下,竟還有人“接力”策劃“造謠式營銷”,這簡直是頂風作案,對此囂張勢頭不可不察,也不可不打。

和杭州造謠案相比,這次看似沒有傷害到具體的個人,但卻污衊了滴滴司機羣體,也抹黑了涉事企業形象,其傷害覆蓋面更廣,也更難以澄清和消除。造謠獲得流量一時爽,但影響往往不可控,也難以收場。當然,或許那些造謠者本就沒有想過收場,他們在意的只有流量,只要獲得了流量,他們哪管洪水滔天。

仔細看這次的文案及視頻製作,其實十分粗糙,抹黑用意十分明顯。據報道,按照滴滴平台的規定,針對視頻中描述的情形,司機只會面臨扣罰6分服務分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暫停服務三天,根本沒有所謂的罰款數千元一説。而且,司乘雙方進行聯繫用的是虛擬號碼,服務完成後,司機師傅是打不通乘客電話的。

“造謠式營銷”,總有一款法條適合他們。如果沒有,那麼我們就要查漏補缺,及時完善。就在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李東生在《關於遏制網絡誹謗犯罪正確引導網絡行為的建議》中就提到,網絡誹謗已嚴重影響了網絡空間的秩序,應當通過法律規範,加大對這種行為的打擊力度……提升“營銷號”的誹謗成本等。

所以,就“造謠滴滴師傅被罰5000元”一事,不能止於刪除相關視頻,也不能止於對相關賬號進行封禁,還要查處到人。要知道,這些賬號的註冊是免費的,內容製作也是粗製濫造。一封了之並不能打到痛點,他們只會換一個故事,繼續編造營銷下去。

一場“造謠式營銷”之後,必須再來一場堅決的起訴、一場明晰的審判、一場嚴肅的追責。就是要明明確確地告訴他們,通過虛構劇情、捏造事實、製造羣體對立、激發社會情緒來博取眼球、獲得流量,此路不通。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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