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張玉環不虧”式怪論挑逗社會情緒

別讓“張玉環不虧”式怪論挑逗社會情緒

陳劍導演微博截圖

連日來,張玉環殺童冤案當事人張玉環被無罪釋放一事,持續引發輿論圍觀。一位叫陳劍的導演,日前也就此事在社交平台發文稱:“不要再哭訴了,國家賠你幾百萬也夠了。27年冤獄,700萬國家賠償,平均每年收入25.9萬,每個月2.1萬,每天700人民幣進賬!張玉環何許人也?博士?碩士?白領?江西農民,你27年的收入比博士還高!……”

此一言論迅即引發網友質疑,有人感嘆:這番“高論”,徹底刷新了我們的認知;有網友直斥:如果是你,27年的絕望換幾百萬元,值嗎?應該説,不管是基於國家賠償的法理邏輯,還是基於起碼的同理心,此番言論都堪稱是“秀下限”,是挑戰社會常識與公序良俗之怪論。

目前,發言的微博賬號已被平台予以“永久禁言”處理。但是,其引發了近兩萬人點贊,加之此前圍繞國家賠償所引發的種種似是而非的聲音,對這類荒謬之論及其背後的某些社會疑惑,還是有必要作嚴肅釐清,不能任由其裹挾部分不明事實和常識的偏見,惡意挑逗和放大非理性的社會情緒。

事實上,該文所説的700萬元國家賠償,並非張玉環實際所得,而是律師初步提出的擬申請數額。拿這樣一個“虛數”來作為“立論”基礎,本身就不無惡意挑撥之意。這也提醒那些為之“點贊”的網友,在圍觀相關言論時,必須有一定的事實“潔癖”,否則就很容易被“帶節奏”。

當然,無論數字上是否誇大,此番言論背後的邏輯都應該警惕。因為,不管是將國家賠償形容為“每天進賬”多少,還是將之與其他職業的收入做對比,都是對國家賠償制度及其價值和作用的扭曲與“物化”。國家賠償在本質上是一個社會為了倒逼國家機關“少犯錯”而付出的公共成本,是對不特定受害者的賠償,更是一個社會為正義、公正所支付的成本。

別讓“張玉環不虧”式怪論挑逗社會情緒

張玉環拿着無罪的判決書與老宅合影。新京報記者 杜雯雯/攝

認清並及時駁斥“張玉環不虧”之論,不僅是為保障像張玉環這樣的冤案受害者依法取得國家賠償掃清觀念障礙,也是減少冤案必不可少的社會理念支撐。在此問題上,絕不能任由糊塗、冷血之論來撕裂社會共識,每個人都應更多一份清醒和“免疫力”。

跳出此個案來看,類似的“語不驚人死不休”之言,往往是在熱點事件中尋找大眾敏感點,利用一些極具蠱惑力的關鍵詞,或者是毫不相干的“類比”,來樹立階層對立,或是迎合放大某些社會疑問背後的情緒,以實現“自我營銷”。本質上,這也是當前互聯網“毒流量”的一種表現形式。

更值得警惕的是,近些年,輿論場上往往出現一種病態化的流量收割邏輯——習慣在大眾共識的反面“標新立異”。比如,大眾同情受害者,往往就出現受害者“並不完美”的論調;一個新聞有新的進展,就片面將其定性為“反轉”,以誤導大眾對事實的認知。

而此次事件裏,對於國家賠償金額的另類解讀,也正是建立在大眾認知的反面。諸如此類的“唱反調”,看似“深刻”,實質同樣是換個姿勢攪渾輿論、混淆是非。

對此,不僅平台方面不能為這種“刁鑽”惡意的輿論“碰瓷”提供機會,對相關賬號依規及時做出諸如“永久禁言”等處理,圍觀者也要擦亮眼,別輕易被情緒“收割”。

編輯:何睿 校對: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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