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一男子大鬧醫院 尋釁滋事被判刑

由 敖學農 發佈於 綜合

內容提要:本市男子範某某在醫院裏,脱光衣服、赤裸身體、起鬨鬧事,並且無故毆打、追逐、辱罵醫護工作者。近日,南開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因醫療糾紛引起的尋釁滋事刑事案件,範某某因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天津北方網訊:本市男子範某某在醫院裏,脱光衣服、赤裸身體、起鬨鬧事,並且無故毆打、追逐、辱罵醫護工作者。近日,南開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因醫療糾紛引起的尋釁滋事刑事案件,範某某因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因與天津市某醫院存在矛盾糾紛,範某某“藉故生非”,於2021年1月10日、1月12日,兩次撥打120急救電話,謊稱其有發熱症狀並執意要求將其送至醫院就診,到達後卻拒絕醫護工作者為其安排就診,且在急診大廳內,脱去衣服,赤裸身體,起鬨鬧事,在該醫院住院部7樓無故毆打、追逐、辱罵醫護工作者,不僅引發住院病人和家屬恐慌,還一度造成該樓層秩序嚴重混亂。醫院保衞處工作人員報警後,公安民警趕至現場,將範某某抓獲。經精神疾病司法鑑定,範某某在案發時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南開法院受理該案件後,承辦法官全面詳細梳理案情,深入展開法庭調查,結合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監控視頻等證據,認定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範某某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庭審中,範某某避重就輕,在大量確鑿證據面前,仍不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法院綜合考慮全案事實、證據、情節,判處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