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

北京青年報記者8月3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於近日由最高檢印發,對檢察機關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作出部署。

決不讓黑惡勢力死灰復燃

《意見》強調,全面履行檢察職能,持續保持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從嚴懲處的高壓態勢;貫徹“打深打透”要求,推進“打傘破網”“打財斷血”,力求除惡務盡;落實依法治理、系統治理責任,與相關主管部門加強聯動,形成治理合力。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從嚴懲處機制,保持依法嚴懲高壓態勢,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羣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堅持露頭就打,決不讓黑惡勢力死灰復燃。嚴格依法辦案,遵循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充分保障律師各項執業權利,確保掃黑除惡鬥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堅持將“打傘破網”貫穿辦案全過程,強化紀檢協同。依法妥處涉案財產,注重嚴懲洗錢犯罪。

堅持對重大案件督辦指導制度

《意見》指出,建立健全精準高效的案件辦理機制,提高介入偵查質效,從源頭提高辦案質量。堅持省級檢察院對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市級檢察院對其他涉惡案件統一把關,做到“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強化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

《意見》指出,建立健全一體攻堅的協作配合機制,牢固樹立法治思維、法治理念,把以人民為中心落實到掃黑除惡的各項工作中。堅持對重大案件督辦指導制度,壓實辦案責任。充分發揮上下一體的檢察制度優勢,上級檢察機關根據需要,可在轄區內統一調用檢察人員,可採取提級辦理、指定異地管轄等方式解決辦案力量不足問題。

持續防範和整治“村霸”等問題

此外,健全主動作為的綜合治理機制,充分發揮檢察建議作用,參與對涉黑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行業領域的治理,把辦案成果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綜合運用“四大檢察”職能,聚焦打贏三大攻堅戰,服務發展與安全主題。助力鄉村振興,持續防範和整治“村霸”等黑惡勢力干擾侵蝕、家族宗族勢力影響嚴重等問題,推進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意見》強調,建立健全激勵約束的考核評價機制,建立以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導向的考評體系和激勵機制,注重考評運用,促進擔當作為,嚴厲治庸治懶。建立健全持續推進的組織保障機制,健全掃黑除惡鬥爭領導機構,將掃黑除惡鬥爭作為檢察工作和推進平安建設的重點任務進行部署。強化專業化隊伍建設,以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硬、忠誠乾淨擔當的檢察鐵軍推進常態化掃黑除惡鬥爭。

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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