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獸藥殘留超標、醬鴨脖食品添加劑超限,倆單位被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培樂

12日,濟南歷城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發佈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其中兩家單位被處罰。一家是因為生豬肉獸藥殘留超標,一種是醬鴨脖亞硝酸鹽殘留量(以亞硝酸鈉計)項目超標。兩家單位分別被處罰19000元、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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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的該單位的生豬肉氧氟沙星超標。該單位經營獸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處罰依據及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該單位依法給予以下處罰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二、沒收違法所得144元;三、罰款19000元,上繳國庫。罰沒款共計19144元(壹萬玖仟壹佰肆拾肆元整),上繳國庫。

經該單位自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採購進貨把關不嚴,食品進貨時履行進貨查驗記錄不完善,在轄區監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該單位完善了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並保存好相關憑證,把好食品採購關。

歷城區杜氏老湯醬肉店醬鴨脖不合格

醬鴨脖,亞硝酸鹽殘留量(以亞硝酸鈉計)項目超標。當事人銷售的上述批次散裝醬鴨脖,經抽樣檢驗,亞硝酸鹽殘留量(以亞硝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銷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貨時未查驗供貨者的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針對當事人銷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對當事人處罰如下:沒收違法所得32元,上繳國庫;罰款10000元,上繳國庫;當事人進貨時未查驗供貨者的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貨時未查驗供貨者的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處罰。

經該單位自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該醬鴨脖的生產者生產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在轄區市場監管局的監督下,該單位進行了食品安全法相關知識培訓,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把好食品進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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