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事故將蔚來NOP送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關於蔚來NOP的口誅筆伐接踵而至,而站出來旗幟鮮明挺蔚來的聲音也不絕於耳,我們驚訝於,什麼時候蔚來和用户站在了對立面?
這種對立,是蔚來最不想看到的。AutoLab思考良久,決定寫此篇文章,希望從技術角度來表明自己對以下兩個問題的觀點。
蔚來做了錯事麼?蔚來委屈麼?
蔚來亡羊補牢,為時已晚蔚來的錯在於技術路線選擇上,猶豫不前,進度緩慢。蔚來宣稱是“用户企業”,卻沒能將解決最顯而易見也最危險的極端情況放在首位,沒能將危險防患於未然。
據汽車之心的報道《還原ES8瀋海高速自動駕駛事故,疑因「未能識別前方道路施工車」再釀慘劇》,事故遇難人生前好友鄭先生向記者證實,事故車輛是與車道內收樁桶的養護車發生了碰撞,該碰撞導致了司機死亡。
現階段NOP無法識別樁桶,對靜止障礙物有漏識別風險,這對很多熟悉NOP的用户而言,並不是秘密,蔚來的車主手冊中,也有明確告知車主這兩項風險。
甚至更早一些,在蔚來規劃造ES8的時候,我想李斌和NP的技術團隊,就已經知道了NP的這兩個問題。
這兩個問題,要從蔚來的NT1.0硬件架構聊起,幾乎算是蔚來NP、NOP的先天疾病。蔚來現有的自動駕駛硬件,主要依靠Mobileye 的三目攝像頭、 EYE Q4計算芯片以及前向毫米波雷達。對前方障礙物的識別,依靠視覺和毫米波信號的融合。
識別靜止障礙物,一直是視覺和毫米波融合感知方案的短板。車輛行駛過程中,多數條件下,靜止物體都不會對駕駛判斷產生干擾,例如護欄、綠化帶、燈柱、指示牌等等,而這些靜止障礙物佔比是最大的,為了能夠為駕駛提供有效決策信息,系統通常會用算法過濾掉毫米波返回的“靜止障礙物”信息。一旦視覺沒有明確檢測到該障礙物,系統就會漏報該障礙物。
這就意味着識別路邊的事故車、工程作業車難度會很大,但難度大並不意味着無解,友商特斯拉和小鵬,都有相應的解決方案。
特斯拉的做法很直接,視覺識別不到,就收集足夠多的障礙物訓練到它能識別,其次,特斯拉還通過單目立體視覺來做可行駛區域的分割,通過算法的優化來儘可能解決問題。小鵬的做法更為討巧,現階段識別不同靜止車型可能還比較難,但識別樁桶可是事倍功半。
小鵬NGP相對於蔚來NOP,最大的優點在於能夠通過視覺神經網絡,識別車道前方的樁桶及警示牌,從而默認該位置正在施工(樁桶普遍對應着事故和施工),觸發接管提醒或自動變道。NGP和NOP都需高精地圖來做路徑規劃,但國內的高精地圖目前都是3個月更新一次,無法顯示道路的施工等動態的信息。
小鵬僅增加了對樁桶的信息,就能做到對高精地圖的動態信息補充,這也能很大程度降低車主走神導致車輛與作業車追尾的風險。
這聽起來似乎並不難,但是蔚來為什麼不做呢?
受NT1.0的硬件,準確來説應該是受Mobileye EYE Q4芯片拖累,很難通過算法解決這個問題。對比Mobileye Q4 與主流芯片的VMP架構會發現,Mobileye EYE Q4缺少神經網絡加速單元,CPU是核心,它僅對常用操作提供硬件支持。這意味着其很難支持蔚來基於這款芯片,再做對特定場景的功能開發。為了解決道路上繁多的極端情況,特斯拉選擇自研了FSD芯片,神經網絡處理器NPU是其核心。
實際上蔚來NOP的類似事故,特斯拉早就發生過。2016年特斯拉AP致死案,也如今天NOP事件般發酵,事故發生後特斯拉與Mobileye爆發了口水戰,此後兩家公司徹底決裂,特斯拉開始投身英偉達Xavier的懷抱,並計劃自研偏向神經網絡的芯片。
既有前車之鑑,為何不防患於未然?作為一家高喊“用户企業”的車企,應該將用户最切身的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走在前面的特斯拉,已經用血的教訓敲響了警鐘,無法識別樁桶、漏報靜止障礙物,在高速公路上的危險性可想而知,一個最危及用户安全,也是最顯而易見的極端情況,蔚來沒有提前研發與規避,從技術角度看,它沒有做到“用户企業”。
蔚來並非沒有意識到這個風險,也並不是沒有解決方案,僅僅是抱着僥倖心理,幻想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解決問題。蔚來的NT2.0在芯片上切換到了英偉達Orin,也加裝了位於車頂探測遠距離障礙物的激光雷達,似乎一切都可以補救,但不過是亡羊補牢。
虛假宣傳的鍋,蔚來不背在技術上沒有踐行“用户企業”是蔚來的問題,但虛假宣傳的板子,不該打在蔚來的身上。
通過《超級開箱》欄目,我體驗了市面上所有的輔助駕駛系統,蔚來NP絕對算不上激進派,反而我認為蔚來很多時候是以安全為主,比較保守。
例如暴雨天氣傳感器受限,蔚來會主動提醒駕駛員,在路過一些大麴率彎道,或者車道線受損情況下,系統也會通過提示音提前提醒車主小心駕駛。蔚來NP系統在聲音提醒和可視化提醒上,做的比市面上絕大多數車輛要多。
在宣傳上,我也從未看到過蔚來標榜自己為“L3 ”或者“自動駕駛”。在蔚來的車主手冊中,明確有寫出“領航輔助”是一種駕駛輔助功能,駕駛員必須時刻關注交通狀況及道路環境。車主手冊中,同樣也明確寫出“領航輔助”無法響應靜止障礙物,事故或施工區域,駕駛員請立即控制車輛。
可見蔚來確實已經充分履行了告知義務,同時蔚來官方也沒有觸碰過度宣傳的紅線。輔助駕駛啓用狀態下,駕駛員是毫無疑問的責任主體,自己要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對技術對交通安全心懷敬畏,車企都已經承認自己技術存在缺陷,消費者就不應該濫用、不規範使用這種存在風險的技術。
功能L4,責任L2到底合理嗎?最後,提出一個問題,所謂的功能L4, 責任L2真的合理嗎?不少車企給出的技術路線,都是輔助駕駛功能上趨近於L4,但是技術的穩定性依舊無法讓人充分信任,法規上也同樣是屬於“輔助駕駛”,事故責任主體是駕駛員。
NOP功能僅僅是“功能L4,責任L2”中的一小步,未來還將會有覆蓋城市道路的點對點的輔助駕駛,在功能上,確實已經趨近於L4,能夠按照導航實現從A點到B點的全程輔助駕駛。但是在功能的成熟度上,這些輔助駕駛系統僅僅解決了交通環境中萬分之一的問題,隨時可能遇到各種情況的系統退出,或系統失效。
由於依然是輔助駕駛,法律上要求駕駛員全程看路,因此這些功能在推出和失效時,並不會提前給到充足的準備接管時間,系統退出或系統失效,都是瞬間的,駕駛員如果走神了,或者手腳離開了控制單元,基本都來不及做出補救。
NOP只能算作L2.5,如果等車企們所謂的L2.9實現了,放鬆警惕的潛在受害者大概率會呈倍數增加,讓人痛心的事故也會再次發生。
讓人困惑,我們到底該不該支持功能L4,責任L2的技術發展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