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建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着重於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罪犯改造

本文轉自【@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消息,10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作關於人民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情況的報告。報告説,新時代,人民羣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有內涵更豐富、水平更高的需求,希望司法政策與時俱進,期盼社會長治久安;司法機關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必須遵循司法規律,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推動案件繁簡分流。黨中央決定建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不僅着眼於提升訴訟效率、節約司法資源,更着重於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罪犯改造。

報告説,2019年1月至今年8月,在監察機關、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支持配合下,全國檢察機關在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結案件1416417件1855113人,人數佔同期辦結刑事犯罪總數的61.3%,這一制度在推進國家治理中的優勢充分彰顯。

(原標題《建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着重於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罪犯改造》《2019年1月至今年8月,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結案件1416417件18551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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