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説騎行電動車不夠上檔次,有人説電動車是“窮人”的專屬,不過,我身邊認識很多朋友,都是家中既有汽車,也有電動車,甚至朋友還會説,自己用電動車的次數比汽車還要多,我覺得他是在省油費,可朋友卻説,在城市中短途出行,往往電動車會更加方便,比如接送孩子,學校門口就能凸顯電動車的優勢。
雖然我們要承認,電動車確實屬於比較廉價的交通工具,但是,電動車對於老百姓的生活重要性往往有的時候是不容替代的,而現在,電動車的使用門檻其實在變相提升,甚至有專家呼籲,可以把電動車升級為電動汽車,這樣的建議本身並沒有什麼,但是建議之後就有一大批電動車的管理約束,比如我們今天説的,電動車“雙禁”實施,老百姓直言不諱:現在騎電動車門檻越來越高了,沒錢買汽車怎麼出行。
電動車“雙禁”惹車主不滿
其實,近兩年電動車相關的規定沒少出台,只不過,有的規定由於沒有落實,所以大部分車主根本感受不到,比如電動摩托車需要考駕照,雖然是有規定,但是時速超過25公里的電動車大有人在,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幾個城市真正的嚴查電動車駕照問題。
不過,這裏要提的“雙禁”,可是真正的在大部分地方落實了的規定,那麼,惹很多車主不滿的“雙禁”到底是指哪2條規定呢?
第1條其實對於載人的規定,是不是和我們使用電動車息息相關,因為大部分人使用電動車,尤其是家庭使用電動車,難免都會有載人的需求,不過,根據規定,電動自行車只允許載12歲以下的,這意味着,夫妻兩人出門,必須要騎行2輛電動車,這樣的“不合理”規定,一經實施,就飽受詬病和吐槽,認為不夠人性化。
而對於這一條,我個人也不是非常支持,雖然説專家的初衷完全是為了車主安全,擔心載人會增加安全隱患,但是小行家本人小的時候,自行車都可以載人,而且也從來不會顧慮因為載人就會出現事故,而體積更大,動力更足的電動車,為什麼就如此“提心吊膽”,電動車載人的安全係數一定會大於自行車吧,所以,沒必要因為可能存在的一點點風險,就限制老百姓用電動車載人的這樣重要的實際需要。
第2條是佩戴頭盔,現在我國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騎電動車未佩戴頭盔的不允許上路行駛,這條規定在剛剛宣佈的時候,甚至一度還引起了車主的恐慌情緒,大家都在搶購頭盔,而更多車主,則是一邊搶購頭盔,一邊又罵罵咧咧表示不滿這樣的規定。
對於戴頭盔的規定,小行家聽取多位車主的吐槽,其實主要就3點,第一點是頭盔雖然降低了事故傷亡率,但是會增加事故率,因為頭盔遮擋視線是客觀存在的問題,第二點是夏天佩戴頭盔太遭罪,尤其是很多南方城市,夏天温度能達到三十七八度以上,如果長期佩戴頭盔,那麼悶熱感不言而喻,而頭盔本身又比較吸熱,根據有關研究,呆在温度達到40度以上的空間達到10分鐘,就會出現輕微燙傷。第三點就是頭盔的存放問題,電動車不像汽車有很大的空間,所以存放頭盔壞了車主,尤其是簡易款的電動車。
當然,小行家個人覺得電動車佩戴頭盔雖然是有利有弊,但是還是利大於弊,要知道,在時速40公里的情況下發生摔倒,相當於從8層樓跌落,傷害非常大,而一旦佩戴好了頭盔,至少能夠挽救事故中的生命,佩戴頭盔這一點交管部門的做法還是非常對,而且,只要在頭盔生產設計,電動車空間設計跟得上佩戴頭盔的規定,車主的擔憂還是有辦法解決。
車主:我給電動車提意見
電動車“雙禁”無論怎麼分析,它一定會影響廣大車主的使用,尤其是影響了有載人需求的車主,比如一些常年接送孩子,他們或許只能購買汽車,但是很多買不起、用不起汽車怎麼辦?或許只能坐公交車了,而對於這些規定當然也是有人支持,有人不滿,只能説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而區別於專家制定的“雙禁”規定,小行家更喜歡聽一些車主的分享,一些熱心的車主提了關於電動車的2條規定,認為是執行度比較高,我也分享給大家;
第一個規定,電動自行車把標配的腳踏改為選配,現在的腳踏功能是強制性的,沒有腳踏是不允許出廠、銷售,不過很多車主認為腳踏雖然能夠在沒電的時候起到作用,但是大部分情況下是用不到這樣的功能,沒必要強制安裝。
第二個規定,電動車增加轉向燈,這是一個出於安全考慮的建議,當車主提出這條建議只有1天時間,就獲得了超千條的點贊支持,相信有不少人會支持,電動車應該增加轉向燈。
小行家的觀點:最後,還是那句話,對於有的規定或許不是那麼完美,不過,既然有了規定,作為車主還是要積極遵守,我是覺得,專家制定的規定,如果惹人不滿,那麼只是利大於弊,但是不代表這樣的規定沒有好處,當然,也希望相關專家能看到廣大車主提的一些建議,這些或許也是很多車主更想要的規定。
那麼,對於電動車的規定,你有什麼想法和建議,也歡迎大家評論交流,關注電動車小行家,每天分享電動車相關資訊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