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茅台酒謀私,又一廳官被處理!
10月21日,貴州省紀委監委發佈通報,公佈了該省一名廳官的調查結論。此前,六盤水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楊龍政在退休三年後,於今年9月26日被查。紀檢監察機構今天公佈的,正是他的具體違紀違法情節與處理結果。
經查,楊龍政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我省領導幹部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問題專項整治中不如實報告重大事項,與他人串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避重就輕,不如實説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其配偶在經營活動中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鉅額賄賂,涉嫌受賄犯罪。
楊龍政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龍政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繼續追繳。
在楊龍政的違紀違法情節中,“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一條十分引人注目。在公眾心中,茅台既是中國最知名的白酒品牌之一,也是貴州的“消費名片”,同時還是國產奢侈品的象徵。然而,近年來,從大老虎到小蒼蠅,茅台酒在新聞中卻常常與落馬官員的名字聯繫到一起,成為官場腐敗的“硬通貨”。
一方面,從2019年,茅台集團原董事長、政協第十二屆貴州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袁仁國落馬開始,茅台集團內部颳起了一股強烈的“反腐風暴”,多名集團高管先後受到查處。另一方面,以貴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長王曉光為首,多名貴州落馬貪官的違紀違法情節,也與茅台酒脱不開干係。
據報道,袁仁國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期間,大肆濫用手中權力,將茅台酒的經銷權作為政界利益輸送的工具,從而在貴州官場製造了一個由茅台織成的“利益網”。袁仁國落馬後,有關部門對茅台經銷渠道展開了全面整肅,這不僅是恢復市場秩序的過程,也是揪出腐敗分子的過程。
2020年1月,在整肅持續了相當一段時間的基礎上,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稱:貴州狠抓領導幹部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問題專項整治,嚴肅查處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問題397起,處理379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284人,移送司法機關80人。時至今日,仍有利用茅台酒謀取私利的官員落馬並被開除黨籍,説明有關部門在這個問題上的高壓態勢絕不是“一陣風”。
今年1月,《中國紀檢監察報》專門刊文,對“茅台腐敗”問題展開了深入探討。文章以王曉光案為代表,剖析了官員利用茅台牟利的具體手段。王曉光如何“借酒腐敗”?主要靠的是這四條伎倆:一是利用特權,違規經營;二是利用職權,收受賄賂;三是雁過拔毛,貪佔便宜;四是亂批條子,違規批酒。其中,王曉光通過向袁仁國等人打招呼,幫助家人和親屬先後取得4家茅台酒專賣店特許經營權,僅僅靠這一條伎倆,就讓自己和家屬非法獲利4000餘萬元。
王曉光被查後,國家開展專項整治,糾正了茅台集團個別幹部員工的涉酒歪風,堵上了制度機制的漏洞,剷除了滋生腐敗的温牀,推動企業生態“系統性修復、深層次淨化、漸進式向好”,實現了治理效能和發展動能的提升。從營銷改革看,茅台集團將從“關係户”手中收回的銷售指標通過自營直銷、大型電商等平台投放市場,不僅沒有造成市場波動,反而增加了國有收益約107億元。從這個角度上看,狠抓“茅台腐敗”,對當地的政治風氣好,對茅台集團和茅台品牌的長遠發展也好。
其實,不僅是茅台,其他地方也有腐敗官員利用名貴特產“大做文章”,想方設法為自己牟取非法利益,或是向更大的貪官輸送非法利益。對於這類現象,紀檢監察部門還需擦亮雙眼,常抓不懈,久久為功。
資料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中國紀檢監察報等
編撰/楊鑫宇 編輯/白毅鵬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