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港口區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合法權益,進一步規範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近日,港口區衞生監督所對轄區內的企業、工廠等單位開展職業健康專項監督檢查。
此次監督檢查,重點對涉及粉塵、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等職業病危險因素的重點單位,通過查閲資料、實地檢查、現場詢問等方式開展檢查工作。主要查閲企業、工廠的職業健康培訓、人員職業健康體檢、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等職業健康管理檔案資料,進入現場核查作業場所環境,現場詢問涉及職業健康危險因素崗位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體檢、防護用品發放及使用等情況。
檢查發現,個別用人單位存在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工作人員未能正確佩戴防護用品、職業病防護不到位、職業衞生培訓不及時以及未按規定對接觸噪聲、粉塵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等問題。衞生監督執法人員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下達《衞生監督意見書》,責令整改落實,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通過此次的專項監督檢查,進一步提高了港口區企業、工廠等單位負責人的法律意識,促使其深刻認識到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必須嚴格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避免職業病的發生。
下一步,港口區衞生監督所將以此次專項監督檢查為契機,繼續加大力度開展職業健康衞生監督執法工作,督促各個用人單位嚴格落實好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為廣大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