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在醫院出生時不幸去世,父母反而成了被告。這種事情聽上去有點怪,但實際上確實發生了。這一切都可以追溯到2017年10月17日上午,在某婦幼保健院,女嬰邱某(化名)的出生。
孩子是順產出生,孩子的父親從未見過孩子。那天的氣温只有16度。兩個小時後,孩子和妻子被趕出產房。這時,兩人都凍得直哆嗦,剛出生的女兒顯得很不正常。看起來孩子的呼吸不順暢。他多次向醫生報告,醫生也未給出有效回覆。
由於夫妻都是第一次做父母,他們根本沒有經驗。到了第二天,孩子的情況變得更嚴重了。後來,醫院建議邱父和妻子為女兒辦理轉院手續。根據該地第五人民醫院的記錄,患兒於10月18日下午4:20入院,19日下午5:08出院。
出院時,醫院診斷,孩子患有新生兒呼吸窘迫綜合徵等疾病,父親被告知孩子隨時有生命危險,做好隨時轉院的準備。10月21日下午3時,孩子在當地人民醫院被宣告死亡。
失去孩子後,夫妻倆抱着女兒的屍體,到當地婦幼保健院諮詢。對方的惡劣態度使他們很生氣。為了討回公道,夫妻二人起訴當地婦幼保健院、市第五人民醫院和市人民醫院。但更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邱氏夫婦最終成為被告,並被要求支付近10萬元的女兒屍體監護費。
一開始,夫妻二人起訴醫院,稱三家醫院對孩子死因不明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面對指控,三家醫院進行了針鋒相對的反駁。開庭時,雙方的第一個爭議是死因。三家醫院均表示沒有過錯,並認為主要死因是新生兒自身原因。
但從司法鑑定中心給出的司法鑑定意見來看,三家醫院的診療行為存在不可迴避的過錯。市婦幼保健院應承擔嬰兒死亡的主要責任。三家醫院承擔80%的責任,其餘20%的責任由患者自己承擔。
不久後,廣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三家醫院賠償邱氏夫婦各項費用310657元,其中市婦幼保健院174745元。4個多月後的11月19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判決下來後,婦幼保健院沒有執行。今年1月,夫妻倆提出強制執行申請,但隨後婦幼保健院對邱氏夫婦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9萬餘元的遺體保管費。突如其來的訴訟法官也感到棘手。
原本,醫患糾紛已經圓滿解決,這是幾年訴訟的終結。擔心新的糾紛會牽扯很長時間,經過討論,法官們最終決定不立案。
這個孩子的不幸給他的家庭帶來了無盡的痛苦。邱氏夫妻因此離婚。兩年多後,突如其來的起訴,讓邱氏夫婦成了被告,這讓全家人極為憤怒。法官們希望通過調解解決糾紛,但邱父情緒激動,直接拒絕。
兩年後,他總以為孩子的屍體已經處理掉了。他不知道婦幼保健院不能擅自處理屍體。
為了解決這個僵局,法官們首先來到婦幼保健院做工作。在説服對方接受調解後,他們兩次到邱父家中耐心細緻地勸説。經過多方努力,近日下午,雙方代表終於首次坐在一起。一開始,雙方都非常激動,場面失控。調解員們一直在耐心地解釋和勸説。
最後,當事人邱父表示願意接受向對方支付8000元賠償金的調解結果。雙方當場簽訂調解協議,邱父拿到法院判決的賠償款,最終標誌着醫患糾紛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