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城市精細化管理進程不斷推進,對於城市生活、建築垃圾的處置要求逐漸細化。本市市民羣眾、企事業單位對垃圾處置的規範性、執行力日漸增強。
然而,仍有少數環保意識淡薄的個人,無視分類要求,圖一己便利而混投、隨意丟棄生活垃圾;更有甚者,個別責任意識欠缺的單位,面對建築垃圾處置資質要求較嚴、成本較高的情況,抱有僥倖心理、漠視法律責任,擅自傾倒、堆放、處置建築垃圾,二者無一不給城市環境造成了巨大的壓力。對垃圾偷倒行為的查處,迫在眉睫。
徒手翻垃圾,追根溯源的“傳統偏方”
對於垃圾偷倒行為,因其流動性大、用時較短、時段特殊,往往難抓“現行”,縱使城管隊員不斷加大巡查力度,杜微慎防也難免百密一疏。
今年3月,普陀城管甘泉中隊隊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延長西路某處門前有幾袋垃圾堆放在人行道上。為追尋偷倒當事人,城管隊員在仔細端詳垃圾袋外包裝無果後,現場徒手打開垃圾袋並翻撿起來,最終翻到一張記錄了某建築裝修公司信息的紅色小票,順藤摸瓜找到了當事人,並依法對其做出了行政處罰。
縱觀全區乃至全市,發現垃圾偷倒情況時,翻垃圾尋找蛛絲馬跡,如此“有味道”的蒐證方式,已然成為了城管隊員追查行為當事人的“傳統偏方”。
非現場執法,為追查固證賦能增效
誠然,城管隊員願意“吃得苦中苦”,但未必每次都能在垃圾堆裏找到“紅色小票”這一類關鍵線索,屏息之後一無所獲也是常情。因此,強化非現場執法手段的應用顯得尤為重要。
今年初,普陀城管長壽中隊隊員同樣在巡查時,發現有一堆建築垃圾被隨意傾倒在安遠路250號附近。有別於生活垃圾的因人而異,千篇一律的建築垃圾更難“挖掘”線索。城管隊員的蒐證角度便轉向了垃圾偷倒行為的過程性證據。
城管隊員通過調取、比對案發地及周邊路段的視頻監控、長壽街道網格信息數據,鎖定了涉案車輛及其行車路徑。隨後在交警部門的執法協助下,成功追蹤到違法行為當事人、建築垃圾產生源頭,並第一時間立案查處。
面對本市今年城市治理數字化轉型的新形勢,結合城管執法事項的逐漸增量的新狀態,“非現場執法”必將成為城管執法的新手段、新形態。目前城管中隊運用視頻探頭追蹤違法嫌疑人的“非現場執法”方式仍處於起步階段,“非現場執法”手段對於執法辦案的賦能增效作用還大有可為。
下一步,普陀城管將對標“雪亮工程”“交警電子警察”等成熟的智能監管應用,見賢思齊;依託“一網統管”“智慧城管”建設,推行“非現場執法”模式;結合區情實際,針對垃圾偷倒等多類追查困難或矛盾突出的違法行為,依法固化查處流程,逐環節嵌入“非現場執法”應用,不斷推動執法模式向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轉變,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提升城市管理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