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雲南官員夫妻同年晉升廳級,前後腳落馬!貪腐細節曝光:造成損失10餘億元)
官方披露的保山市原女副市長耿梅違紀違法情節主要和一家“南紅”礦企有關,共計造成10餘億元公共財產損失。
“他們用家來相互掩護,夫妻聯手,‘左手轉右手’,權力相互利用,實現權力變現,套取鉅額利益。”
2020年7月10日,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發佈信息:雲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隆陽區委原書記耿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楚雄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這名出生於1968年的女廳官於2019年10月15日落馬。4個月後,耿梅的愛人、玉溪市副市長蔡四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蔡四宏與耿梅都當過縣(區)委書記,同年晉升副廳級,都擔任過地級市副市長,落馬也是“前後腳”。
雲南紀檢監察部門一名官員稱,他們“曾是雲南政壇令人矚目的一對夫妻檔的明星官員。”這對夫妻廳官從“齊頭並進”到“雙雙落馬”,令人痛心,發人深省。
相隔4個月,廳官夫妻雙雙被查
2019年10月,時任保山市副市長的耿梅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耿梅簡歷
耿梅,女,雲南隆陽人,漢族,中共黨員,1968年9月生,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月入黨。
1989年7月畢業於雲南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
1989年7月至1995年7月在保山日報社、保山地委活水雜誌社從事編輯工作;
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在保山地委宣傳部工作,歷任辦公室副主任、理論科科長;
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保山日報社工作,歷任記者部主任、要聞部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施甸縣水長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0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施甸縣婦聯主席;
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保山市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保山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5年8月至2005年9月任昌寧縣委副書記、縣政府黨組書記、縣行政學校校長;
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任昌寧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
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昌寧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昌寧縣委書記;
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隆陽區委書記;
2013年8月至今任保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隆陽區委書記。
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2020年2月25日發佈消息,玉溪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蔡四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蔡四宏簡歷
蔡四宏,男,傣族,1967年8月出生,雲南盈江人,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89年9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9年7月畢業於雲南民族學院民語系傣語專業;
1989年7月至1993年7月在德宏州工商聯工作;
1993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德宏州工商聯副秘書長(1995年12月至1997年8月任德宏州梁河縣河西鄉掛職副鄉長);
1997年8月至1998年3月任德宏州工商聯黨組成員、秘書長;
1998年3月至1999年11月在德宏州委組織部工作;
1999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德宏州委組織部正科級組織員;
2000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德宏州委組織部組織科科長;
2002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德宏州委組織部副處級組織員;
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德宏州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德宏州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任潞西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潞西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任潞西市委書記;
2010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芒市市委書記;
2013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瑞麗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黨委副書記(副廳級)、瑞麗市委書記;
2015年10月至今任玉溪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齊頭並進,親如一家
雲南紀檢監察部門一名官員稱,蔡四宏與耿梅“曾是雲南政壇令人矚目的一對夫妻檔的明星官員。”他認為,這對夫妻廳官從“齊頭並進”到“雙雙落馬”,令人痛心,發人深省。
據公開的簡歷顯示,耿梅是保山當地人,1968年9月出生,僅比蔡四宏(1967年8月出生)小一歲。
1989年7月,畢業於雲南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的耿梅,在保山日報社、保山地委活水雜誌社從事編輯工作,是一名媒體人出身的官員。此後,耿梅歷任保山市政府副秘書長、保山市昌寧縣委書記、保山市隆陽區委書記等職,2013年起任保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隆陽區委書記。耿梅近30年的仕途生涯,均是在保山一地晉升的。
蔡四宏則是雲南德宏州人,德宏州與保山市是滇西兩個相鄰州市。蔡四宏與耿梅一樣,也是1989年9月參加工作,前後入黨。
在仕途上,這對夫妻可謂是“齊頭並進”。1993年,蔡四宏任德宏州工商聯副秘書長。兩年後,耿梅從一名普通新聞編輯提撥為保山地委宣傳部辦公室副主任;2009年蔡四宏任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潞西市委書記(潞西市2010年更名為芒市),耿梅緊跟其後,於次年上任昌寧縣委書記。
據《南方週末》報道,兩人在同一省內身居要職,經常出現在同一公務場合。2010年11月,雲南開展首屆“路縣長路鄉長”評選活動,時任芒市市委書記蔡四宏和時任昌寧縣長耿梅都獲得了“路縣長”提名獎。
兩年後,耿梅升任昌寧縣委書記,昌寧還和芒市締結為“友好縣市”。在簽字儀式上,蔡四宏説,兩地“情同手足,親如一家”。耿梅隨後發言稱,“真誠期盼芒市的各位領導、朋友和各界人士,繼續像以往走親戚、串朋友一樣經常到昌寧走一走、看一看。”
2012年,德宏芒市與保山昌寧縣締結為友好縣市,時任芒市市委書記蔡四宏(後排右4)和昌寧縣委書記耿梅(後排右5)夫妻二人出席簽字儀式。 (德宏團結報 劉曉燕/圖)
兩人職務變動後,“友好往來”繼續。2012年10月,耿梅轉任保山市隆陽區委書記,一個月後,時任芒市市委書記蔡四宏便率芒市黨政考察團到隆陽區考察。
隆陽區政府一官員告訴記者,耿梅出任隆陽區委書記後,蔡四宏多次以不同身份帶隊到隆陽考察交流,區裏的幹部私下將隆陽和瑞麗稱作“夫妻城市”。
2013年,這對夫妻雙雙晉升為副廳級幹部。當年耿梅晉升保山市副市長(副廳級),蔡四宏任瑞麗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黨委副書記(副廳級)。
2014年4月,時任瑞麗市委書記的蔡四宏率瑞麗市委、人大常委會、市政協主要領導到隆陽區學習考察,並稱贊隆陽區是徵地拆遷工作的“優秀典型”。
2015年蔡四宏調任滇中玉溪市,任副市長。
落馬與礦有關,收受鉅額財物
2020年7月10日,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發佈的消息中透露:耿梅被指控利用擔任昌寧縣縣長、縣委書記、隆陽區委書記、保山市副市長職務的便利,為他人在礦產資源開發、探礦權轉讓、工程項目合作、生產設備採購款撥付、銀行貸款、獲取政府扶持資金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耿梅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鉅額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南方週末》報道,保山一位處級幹部表示,耿梅案發主要受到其招商引資到保山的一家“南紅”礦企的影響。過去保山“南紅”長期處於禁止開採的狀態,該公司進入保山後,拿到了“南紅”礦的開採權。
但這家企業的母公司長期債務纏身,耿梅在任時曾多次要求政府扶持該企業。有媒體報道,該公司將開採出來的玉石抵押給銀行,獲得了數十億的貸款。
多名保山幹部向記者證實,在警示教育活動中,官方披露的耿梅違紀違法情節主要和這家“南紅”礦企有關,耿梅共計造成十餘億元公共財產損失。
保山市紀委幹部郭煒在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上發表的文章稱:“耿梅從一個高知高能的年輕女幹部到保山市第一位女縣委書記,她人生的變質始於當了縣長以後。作為行政一把手,在和企業交往中難免被討好,一次次收受企業送的禮品紅包,她從一開始的不適應,到慢慢地的見怪不怪,她逐漸對這種‘隨大流’的違紀行為處之泰然。”
耿梅在懺悔書中寫道:“一開始心虛,想着這樣的行為違紀甚至違法不應該收。但大家都收,自己也不能太另類單獨退回去。”順應,似乎往往帶着一種非必要性拒絕的理由。
在蔡四宏被查後不久,雲南省紀委網站刊發的文章稱,“貪腐夫妻檔”再次為全省領導幹部敲響了“正家風”的警鐘。
文章稱,總結和分析這些被查處的“貪腐夫妻檔”,不難發現首要原因還是家風出了問題。身為夫妻本應在工作、生活上互相幫助與扶持;身為官員的夫妻更應該做對方的“鏡子”,以更加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為對方樹立榜樣,一起造福老百姓。但是他們卻用“家”來相互掩護,夫妻聯手,“左手轉右手”,權力相互利用,實現權力變現,套取鉅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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