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4905號建議提出的“關於對60歲以上老人醫療實行減免或全免”等內容,國家醫保局經商國家衞健委作出答覆↓↓↓
國家醫療保障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
第4905號建議的答覆
醫保函〔2021〕205號
胡美娥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對60歲以上老人醫療實行減免或全免的建議”收悉,經商國家衞生健康委,現答覆如下:
國家高度重視人民羣眾醫療保障問題,全面推進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統籌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項制度保障合力,切實減輕老年人醫療費用負擔,着力增強人民羣眾基本醫療保障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全民醫保已基本實現,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一是基本醫保公平普惠。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0%和70%左右,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達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二是大病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進一步減輕高額醫療費用負擔。持續推進實施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健全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制度,通過提升最高支付限額、對個人自付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等措施,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負擔。2020年在基本醫保的基礎上,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進一步提高報銷比例約13個百分點。三是醫療救助夯實託底保障。對包括老年人在內的低保、特困等困難羣眾,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給予救助,夯實託底保障。2020年,包括老年人在內的貧困人口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梯次減負後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穩定在80%,個人負擔明顯減輕。
醫保制度建立和完善過程中,在籌資和待遇等政策設置上也凸顯了對老年人的優惠和照顧。一是職工醫保參保人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達到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並對退休人員個人賬户的計入方式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和傾斜。二是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財政補助標準穩步提高的基礎上,部分地區還對老年人在籌資上進行傾斜照顧。三是結合老年人的患病狀況,各地將一些治療週期長、醫療費用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以及家庭病牀醫療服務項目等納入基金支付範圍,加強老年人醫療費用保障。四是醫療救助對包括老年人在內的低保、特困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資助參保的基礎上,還將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納入了資助範圍。此外,國家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解決失能老年人的照護問題,減輕失能老人家庭經濟負擔,目前進展順利,取得積極成效。
在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方面,國家大力發展老年健康事業,着力構建綜合連續、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其中專門提出建立健全以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為基礎,老年醫院和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老年醫療服務網絡。
關於您提出的“對60歲以上老年人的醫療費用給予適度減免或全免”的建議,目前國家已對老年人給予適當的照顧,考慮到我國還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醫保籌資水平還不高,基金支撐能力還不足,醫療保障仍需堅持保基本原則,個人承擔一定的醫療衞生支出責任仍有必要,而實行免費醫療則不利於我國醫療保障制度長期穩定可持續發展。實踐經驗表明,我國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託底,補充醫療保險等共同發展的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是符合現階段我國國情的制度安排。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穩步提升包括老年人在內的廣大居民醫療保障水平,不斷提升老年醫療服務質量,為實現老有所醫提供可靠的服務保障。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
(國家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