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朋友酒駕,結果兩人都被判刑了

借車給朋友酒駕,結果兩人都被判刑了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邗檢 記者 顧瀟)揚州一男子小劉酒後駕車因罪獲刑,坐在副駕駛上的朋友小盧,也因危險駕駛罪共犯被判刑。原來,小盧在明知小劉飲酒的情況下,仍然將車輛借給小劉使用,構成酒後危險駕駛罪的共同犯罪。

小劉和小盧倆人是好兄弟,今年4月的一天,兩人在一起吃晚飯,其間,喝了半瓶白酒,之後,小劉開車載着小盧,打算去街上買點生活用品,路上正好遇到交警查酒駕。測試顯示小劉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103.5mg/100ml。

被交警查獲後,小劉表示自己肚子疼,急需上廁所,於是一個人跑到了一邊。結果,小盧和交警怎麼也等不來小劉。小盧趕緊給小劉去了電話,“你跑哪去了?交警還在這等你呢!”哪知道,電話那頭的小劉也是急得滿頭冒汗,原來,小劉因為醉酒,又對所在的地方並不熟悉,走了很久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正好這時小盧給他打電話,小劉才想起來讓小盧給他發個位置定位,最終在夜裏11時許,順利和小盧和交警“會合”。

很快,小劉危險駕駛一案被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從小劉和小盧倆人的供述中可以得知,案發當晚,小劉駕駛的轎車是小盧父親名下的,一直由小盧使用。雖然二人對於到底是誰提議小劉開車説法不一,但是可以確定的一點是,當晚,小盧明知小劉飲酒的情況下,仍然將車輛出借給小劉使用,並且自己坐在副駕駛的位置。

該案經邗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小盧的行為構成酒後危險駕駛罪的共同犯罪,於是,在7月3日發出《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對小盧發起追訴。

近日,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小劉和小盧二人因危險駕駛罪,均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責任編輯:張琳(EN049)

【來源:現代快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787 字。

轉載請註明: 借車給朋友酒駕,結果兩人都被判刑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