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一名中介小夥直播賣房發病身亡,當家屬去房產公司,結算死者生前的工資時,老闆卻矢口否認他是公司員工,撒謊不心虛,理不直氣也壯。
小夥工作直播時發病身亡
據媒體報道,近日,遼寧瀋陽的一名中介小夥,在直播賣房時突然發病身亡。當死者家屬來到小夥供職的公司結算工資時,出乎意料的,該公司老闆稱:"我不認識他!"
老闆一再表示,死者和公司只有租賃關係,不是公司員工,但是他又拿不出與死者生前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當死者家屬出具加蓋了公章的工作證明時,老闆又表示,工作證明上的公章是死者私自拿公章蓋上去的。
死者家屬稱,疫情沒有過,老闆讓小夥子回去上班,有聊天記錄為證。另據死者的2個朋友證實,死者生前是在這家房產公司工作。看來,這老闆真是説謊也不心虛!目前,死者家屬正在蒐集證據,準備申請勞動仲裁,如果獲勝,將申請工傷賠償。
這位老闆未免太不地道,為了逃避工傷賠償,居然睜着眼睛説瞎話。是不是覺得死無對證就可以隨口瞎編了?對此,律師也做出了回應,律師表示:如果單位説這份工作證明,屬於員工私自拿公章蓋上去的,那麼單位就要來舉證加以證明。如果單位證明不了,就不能直接推斷,或直接認定這份證明上的公章是員工私自加蓋的。
筆者認為,做人還是應該實事求是、有擔當,不能為了眼前的利益丟了自己的良心。死者的老闆數次找藉口,恐怕不只是想賴掉死者的工資,還想推掉其死亡賠償金。這樣的顛倒黑白的不義之舉,不僅會損害公司名聲,更是寒了員工們的心。
證明勞動關係才能申請工傷
在現實生活中,勞動者在工作的時候有可能出現工傷事故,那麼勞動關係證明對申請工傷認定很重要嗎?
勞動關係對工傷申請和認定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工傷申請的前提條件,如果沒有存在勞動關係,人身損害就不能認定為工傷。現實生活中,一些在民企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後,個別用人單位就會想方設法推卸責任,否認勞動者與自己的勞動關係。
小王是建築工地的一名小工,在工地上班還不到一週,在施工期間從架子上摔了下來,造成脊椎損傷。看着躺在病牀上不能動彈的小王,在一旁陪護他的父親不時流淚。而十幾萬的醫療費都是向親朋好友借的。
出事後,工友把小王送到醫院,工地老闆一次也沒有來看過他,也沒有給過他一些醫療費。他的父親去工地找了老闆好幾次,老闆一口否認和他有勞動關係。後來,小王也申請了勞動仲裁,但因提供不了有效的勞動關係證明,所以一直無法認定工傷。
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遇到這種逃避責任的老闆,勞動者是不是真的就沒辦法了呢?其實,只要勞動者注意收集和保存,能夠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就可以避免在發生勞動糾紛時陷入困境。以下是證明勞動關係的幾種方法:
第一,入職時簽訂要勞動合同,這是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勞動合同的簽訂,可以在勞動爭議過程中有效維護勞動者的權益。
第二,用人單位否認勞動關係的情況下,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考勤記錄、代簽的業務合同等,都可當做確認勞動關係的依據。必要時,勞動者可以申請法院向這些部門調取相關的文件。社會保險繳費證明、代發工資協議,也都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有力證據。
第三,可以請在職期間的同事,和接受過服務的公司客户作證,但是出具書面證明無效,必須到法庭作證。
如果無法提供有效的勞動關係證明,工傷認定就會變得複雜而冗長。這起新聞事件也給每個勞動者提個醒:在工作期間,一定要保存好能證明自己勞動關係證明的材料,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