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底,銀保監會先後向財險公司下發《示範型商業車險精算規定(徵求意見稿)》和《關於徵求車險改革意見建議的函》兩份重要文件,釋放出強烈的改革信號後,就有分析人士認為,新一輪車險改革將在下半年落地。
果不其然,7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通知,為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高質量發展要求,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根據《保險法》《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等精神,銀保監會起草了《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交強險與商業險齊變革
此輪車險改革的開啓,可謂千呼萬喚。事實上,五年三輪的車險費改之後,我國車險市場長期以來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仍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一放就亂、一亂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再放的惡性循環“魔咒”一直未得以解除。
2020年初,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就曾説過,車險市場仍存在高定價、高手續費、粗放經營、無序競爭、數據失真等問題,因此,加快車險改革已是擺在銀保監會面前的一項緊迫任務。他直言:“車險進行了一些改革,但我認為是一些小改革,真正觸及根本利益的改革,觸及利益藩籬的改革、深水區的改革還沒有開始。”
而此次改革的定位為綜合性改革,着力於解決車險市場長期累積的深層次矛盾問題。將“保護消費者權益”作為主要目標,將“降價、增保、提質”作為這次改革的階段性目標,改革的廣度較大、力度較強、節奏可控。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一次改革,監管的目標更加清晰,與之配套的監管措施考慮得也更加周全,成功幾率更大。特別是在此次改革商業車險產品由原來的審批制度轉變為備案制度的背景下,險企擁有更大的自主條款創新空間,過去同質化的車險場景,會在創新產品頻繁湧現的浪潮中得以改善。
而交強險同步改革、商業創新條款多元化、NCD係數剔除偶發性因素、加快定價回溯機制幾項變化,也更容易被保險公司所接受,有利於穩步提升整個車險行業的風控能力和定價水平。
“打破了原有商業險改革的定式,轉從交強險和商業險兩方面着手,從保險條款、保障範圍、保費費率、產品本身、車險服務、傳統車險、新能源車險、市場監管等等角度,進行全方位改革,能看出來銀保監會強烈的變革決心,不惜犧牲車險保費規模,也要成全消費者的利益,更意味着商業車險改革開始向‘深水區’挺進。”車車科技首席運營官李超説。
五大亮點點亮車險業
從“商車費改”到“車險綜改”,車險改革方案發生了鉅變。具體看文件細節,可以説本次改革亮點頻頻,愛問保險CEO龐博歸納主要體現在五點。
其一,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總保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提高對未發生賠付消費者的交強險費率優惠幅度。
愛問保險CEO龐博分析,交強險限額提升,有利於許多單保交強險的消費者羣體提高責任保障,以減少風險事故發生後所造成的經濟負擔;同時這項舉措受益最大的其實是第三者,可以更好的保護第三者的利益;且由於交強險是強制性保險,優惠幅度擴大,對整個社會和消費者來説必然帶來實惠。這一點是車險改革的一個進步,充分體現了車險改革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初衷。
其二,拓展優化商業車險保障服務,三者保額檔次提升到10萬-1000萬元。
本次改革在車損險原有基礎上,支持行業將示範產品商業三責險責任限額從5萬-500萬元檔次提升到10萬-1000萬元檔次,同時主險合併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指定修理廠、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7個方面的保險責任;豐富商車險產品,支持行業制定新能源車險、駕乘人員意外險、機動車延長保修險示範條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車和具備條件的傳統汽車中開發機動車裏程保險(UBI)等創新產品。
龐博分析,商業三者險限額提升,同樣也給了消費者更多的保障範圍選擇;而且從產品角度來説,車險產品的保障範圍和用户覆蓋率必然會進一步擴大,這也是改革的一大進步;不過就目前而言,只保5萬和承保100萬以上三者險的用户畢竟還是少數,從實務來看,這一點對目前商業車險的變化影響應該不大。
其三,強力壓縮費用空間,預定附加費用率將從35%下降至25%,預定賠付率從60%提升至75%。
龐博認為,強化測算機制、下調商車險費率、引入費率浮動係數和放開浮動範圍,對消費者來説,最直觀的肯定是保費價格的降低,是利好保險消費者的,這一趨勢毋庸置疑。但對險企來説,其結果必然是賠付率的升高,倒逼整個車險行業費用率下降,特別是電網銷渠道可以擁有更低的附加費用率,更表明整個車險市場降低中間費用是個必然的趨勢。
對於中小保險公司而言,其無論在渠道建設,還是在直接觸達用户方面都有着先天的劣勢,在市場費用率下降的大趨勢下,更要求中小公司必須要思變,要思考如何通過更好的服務去觸達用户。
其四,合併自主渠道係數和自主核保係數,改革實施節奏兩步走。
將“自主渠道係數”和“自主核保係數”合二為一,整合為“自主定價係數”。第一步將自主定價係數範圍確定為[0.65-1.35],第二步適時完全放開自主定價係數的範圍。為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在綜合改革實施初期,對新車的“自主定價係數”上限暫時實行更加嚴格的約束。
龐博指出,自主定價係數的範圍下限設置成0.65,相比之前兩個係數的乘積反而是提高的。但考慮到商業險的附加費用率下調幅度較大,實際上已經抵消了係數合併後的範圍下限上調所可能導致的保費上漲影響,可以看出本次車險改革在節奏上,第一步仍是以穩定車險價格為主;而第二步完全放開自主定價係數的範圍時,則會在價格上給保險消費者帶來更大的優惠。
其五,推進配套基礎建設改革和監管工具,保障改革順利推進。
《指導意見》中,提出推進配套基礎建設改革措施和監管工具。為推動財險公司正常經營、理性競爭、合規銷售避免捆綁、規範管理,本次費改將推行實名繳費和電子保單制度,加強新技術新應用的研究,並將實行完善費率回溯和產品糾偏機制,提高準備金監管有效性,強化賠付能力監管剛性約束,強化中介監管,防範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等監管工具。
龐博表示,本次費改可以説監管部門做了充足的準備,無論是在基礎制度建設,還是在監管工具上,都可以看出監管部門對於車險費改深化推進的決心;也相信整個車險市場在這些措施的指導下,必定能夠在改革的浪潮中順利前行。
意在促進行業長遠健康發展
任何改革都是有代價的,大刀闊斧的綜合改革也會帶來新的挑戰,比如保費規模可能下降,改革後一定時期內可能出現行業性承保虧損,可能出現中小財險公司經營困難,以及可能有少數消費者出現車險價格上漲。然而,只有堅持不懈地探索,才能從實踐中找到更加合理的改革方向。
整體來看,龐博認為本次徵求意見的方向非常明確且合理。車險的責任進一步放寬,保費價格進一步降低,對消費者來説可以以更實惠的價格享受更高的保障;對保險公司而言,則更要求中小保險公司實行車險差異化管理,拓寬車險發展思路,若仍以傳統的思維經營車險,必將面臨淘汰!
同時,徵求意見稿對車險“亂象”的整治也可謂重拳出擊,亂象最大的特點就是數據不真實,財務結果和業務結果不匹配,所有的表象都是基於這一原因而引發的。從監管加強處罰力度、加強科技建設就可以看出,本次改革就是要努力改善行業車險數據不真實這一問題,以確保改革的有效持續性。
“的確,此次車險綜合改革的推進,消費者作為最大的獲益方,車險保障責任擴大,總體保障金額提高,但保費支出將明顯減少。”李超分析,對於中介渠道,改革有利於獲得合法合理的中介收入,規範財務業務管理,減少違法違規風險;對於監管來説,改革的全面順利實施,將有利於解決車險市場長期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促進監管資源配置優化。
而對於財險公司而言,車險保費規模短期下滑難以避免,一定時期內可能出現行業性虧損狀況,甚至影響理賠服務質量。但從長遠角度看,投保率上升,保額提升、新車增長和檔次提高,將更有效的推動車險行業穩步發展。“中小型財險公司經營困難,優勝劣汰屬於正常現象,車險綜合改革之下,專業轉型升級才是上上之策。”李超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