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4日訊 河北省邢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今日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邢台天行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違規預售商品房被罰款1.89萬元。
處罰決定書稱,邢台天行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萬和郡”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即擅自預售商品房,違規收取購房款壹佰捌拾玖萬陸仟叁佰柒拾柒元整。
邢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認為,邢台天行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規收取購房款的行為違反了《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和《邢台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進行處罰。具體行政處罰是壹萬捌仟玖佰元整。
天眼查顯示,邢台天行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隆基泰和置業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資料顯示,早在2018年,邢台天行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曾因“萬和郡”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即擅自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被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處罰。
(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