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字節28歲員工猝死背後:打工人如何保護自己和家人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綜合

圖片來源:pexels

在搶救了41個小時之後,字節跳動一名28歲員工“吳同學”,已於2月23日13時43分不幸離世。

大廠內卷、過勞加班、高額房貸、小孩撫養,每一個壓垮的當代年輕人沉重不堪的關鍵詞,都疊加在了這位“吳同學”身上。因而,該事件瞬間引起了公眾極大共情,觸發大家敏感的神經。為此,字節跳動方面也兩次就該事件在內網發佈回應解釋。

可以看到的是,即便是字節跳動已經於去年8月取消了“大小周”,並且嚴格規定了加班時間和加班機制,但這也未能緩解當前字節跳動,以及整個互聯網行業高壓工作的現實。

就在本月初,B站內容安全中心圖文審核部員工“暮色木心”,因大面積腦出血經搶救無效,不幸離世,已經引起過公眾對於互聯網行業過勞現象的譴責、同情和反思。

據國家心血管病中心發佈過的一組數據顯示,我國每年猝死人數高達55萬,而醫院外發生猝死的救治成功率僅有1%左右。雖然65歲以上為猝死高發人羣,但近些年也開始呈現年輕化趨勢,情緒激動和勞累,則是造成猝死的主要因素。

在輿論聲討和聲援之外,我們需要弄清楚的是,這件事情中,字節跳動方面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吳同學的妻子該如何捍衞自己的權益?無力償還的高額房貸又該如何處理?鈦媒體APP就這些問題諮詢了相關專業律師。

懷孕2月的妻子,以及月供2萬元的房貸

2月22日晚間,一份關於吳同學的妻子在小區業主羣發言的聊天記錄,在互聯網圈內外流傳開來。

網傳吳某妻子在業主羣求助的聊天記錄

其妻子稱,愛人叫吳偉,是字節跳動視頻架構部門的圖像算法工程師,已經於2月21日猝死身亡,年僅28歲,自己也是28歲,目前懷有2個月的生孕,房貸每個月21000有餘,按揭30年。

愛人的離世使得她無力承擔房貸,因此想詢問羣裏業主該如何處理,是否可以退房退款。她稱,目前人還在北京,打算後事辦妥之後回江西,與母親一起在小縣城生活,孕育孩子,撫養成人。

據其妻子表述,平時丈夫就加班很多,壓力很大。丈夫生前在健身房感到不適,與工作人員報告後,後者並未第一時間處理,而是讓他自己找醫生,沒有及時搶救。最後在字節大廈裏拖了一個小時才給妻子打電話通知,才送的醫院。妻子認為,丈夫心梗猝死,是字節跳動耽誤了最佳搶救時間。

針對此事,字節跳動於2月23日,在內網兩次發佈了聲明解釋。

鈦媒體APP從字節跳動內部獲得的聲明

鈦媒體APP從其內部獲得的截圖顯示,字節跳動方面稱,2月21日18時左右,吳某前往中衞通健身房運動,大約一個小時之後,出現了頭暈現象,並進入茶水間休息。健身房教練發現其舉止異常,上前詢問。吳某自述可能是低血糖,教練隨即為他倒了一杯糖水,並通知行政前台啓動了SOS值班號。

19時09分,保安經理取得血壓計到場支持,為吳某測量血壓之後,建議聯繫同事陪同就醫。在此期間,吳某出現嘔吐現象。

19時18分,教練撥打了120電話。同期,保安經理與在場的另一位安保對吳同學實施了CPR急救(兩人均持有急救證書)。

19時30分左右,120急救人員到場救治,後將吳某送上救護車。

在19時31分到20時15分,120急救人員抵達現場進行施救期間,字節跳動電話通知吳某的妻子,與兩位字節跳動員工一起送吳某前往北醫三院。吳某其他家人陸續從外地趕來。醫院根據家屬要求使用了ECMO進行搶救。

對於吳某的離世,字節跳動表示,“吳同學加入團隊三年多以來,工作認真負責,與同事關係融洽,深受大家認可,是一位非常值得信賴的好夥伴。我們對吳同學的不幸離世非常難過。”

字節跳動稱,公司已經承擔全部醫治費用,全力提供後勤支持,還將向吳某提供撫卹和關懷,協助處理好相關事宜,盡力幫助其家人渡過難關。

對於字節跳動官方在內網的説辭,目前,暫未看到吳某妻子有進一步的表態。

而公司對該員工家屬有何具體的撫卹和關懷措施,鈦媒體APP進一步詢問字節跳動方面,截至發稿,官方暫時未予回應。

在公司健身房猝死,算不算工傷?

當前,外界對於這件事情也存在一定的爭議。其中一個核心的爭議點在於,員工下午6點之後在公司的健身房發生意外,這到底算不算工傷?

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一般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責任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我國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明確了視同工傷的規定,即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北京市匯源律師事務所魏曉東律師告訴鈦媒體APP,本案中,員工在公司健身房因自身原因突發疾病,如果是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當認定視同工傷,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吳某是在健身房發病,似乎不符合“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的前提條件,但魏曉東認為,要以發病時間為準,並且是在公司健身房,意味着吳某沒有離開工作場所,不能以是否下班打卡判斷他是否處於工作狀態。

字節跳動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事情發生之後,字節跳動的處理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又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吳某包括其父母、妻子及其未出生的小孩在內的家人的權益又該如何保障?

魏曉東對鈦媒體APP表示,用人單位在職工出現突發疾病的情況時,首先要做的是積極救治,而不是急於明確責任,畢竟人命關天,人死不能復生,要盡全力搶救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職工不幸離世的,如果是認定為工傷,員工沒有責任,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我國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企業存在違法行為,未按照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對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也就是説,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相應費用。

對於本案而言,除了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之外,字節跳動需要發放的撫卹金對象則為,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魏曉東認為,這裏主要是需要考慮到吳某的父母后續的贍養,及其小孩在未滿十八歲之前無勞動能力的階段的撫養問題。

無力承擔的高額房貸怎麼辦?

字節跳動員工猝死背後引起大家揪心的,恐怕還有其妻子稱有長達30年的每月高達21000多元的房貸的問題。其妻子也明確表示,已經無力償還下一個月的房貸。

那麼,吳某去世之後,房子和房貸應該怎麼辦?其妻子應該如何處理,才能達到最優解?

魏曉東告訴鈦媒體APP,員工在簽訂貸款合同的時候,對於自己還款能力的評估,是基於簽訂合同時候的情況做出的判斷,任何人都無法預見到突發疾病導致死亡這種情況,如果他的妻子是貸款的共同借款人,肯定是要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還有一種情況,員工的貸款如果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麼他的妻子是繼承人的身份,根據法律規定,房屋按揭貸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要求其繼承人在貸款人的遺產範圍內承擔責任。其遺產要用於償還貸款,遺產被繼承的,繼承人要在繼承的份額內承擔還款責任。

對於出現還款能力下降的情況,可以直接把房子賣掉,還清銀行貸款。也可以將自己的房子賣給有能力還款的買家,並對餘下部分貸款通過銀行辦理轉按揭。

通過轉按揭,由買主和貸款銀行建立新的借貸關係,避免了一次性將全部房價款交給業主償還貸款的風險。這樣,業主的經濟損失將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也可以避免買主的風險。

最好的辦法是與銀行協商,調整貸款年限。比如,購房者當時申請的還款期限是十年,這時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延長至二十年歸還;同樣的,如果購房人當初申請的還款期限是二十年,而後自己的還貸能力增強,即可要求銀行縮短還貸時間。不過,不論是縮短或延長貸款年限,購房者只能要求銀行變更一次。

(本文首發鈦媒體APP,作者|李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