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6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6日通報,今年3月待試點結束,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將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開。檢方將強化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適用和運行,堅決防止和避免“紙面合規”“虛假整改”“合規腐敗”等問題。
自2020年開始,最高人民檢察院陸續在10個省份的442個檢察院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這項改革要義在於,在擬依法不捕、不訴或者提出輕緩量刑建議的同時,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落實合規整改。
僅在10個月內,檢方就辦理了涉企業合規案件600餘件,並發現,涉案企業存在依法合規意識淡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缺失、識別防範風險能力不足等問題。
以跨境電商領域某走私普通貨物案為例。涉案的兩家大型快遞企業加盟商根據貨主要求,將貨主以“刷單”方式申報進入保税港區的貨物直接送至指定的國內倉庫,協助貨主賺取不同税率的差價,構成走私犯罪共犯。
對此,檢方提出預防對策建議,包括“暢通員工舉報渠道,及時調查和糾正不當行為”“加強對董事、監事、高管、大股東等‘關鍵少數’的教育警示力度”等。
最高人民檢察院稱,將加快研究制定商業賄賂等常見多發犯罪的企業專項合規計劃和有效性評估審查重點示例,針對性作出示範指引。與此同時,推進企業合規與經濟、行政處罰更緊密銜接,對於涉案企業,依法可不予追訴但經濟上、行政上需要追責的,結合企業合規整改情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檢察意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