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斷片兒”辦糊塗事

本報訊 (記者 郭莉萍 通訊員 龔 賀)10月14日,石家莊市欒城區公安局城區分局民警依法將安某(男,36歲,欒城人)傳喚至該分局,安某起初並不知道為何傳喚他,隨後在民警的詢問和證據面前,終於想起了兩個月前半夜醉酒回家時辦的一起糊塗事,大呼後悔的同時,接受了公安機關對他進行的行政處罰。

8月13日夜間,該局城區分局民警接到轄區某物業報警稱:小區售樓部北側門禁處刷卡器被人破壞拔走了。接警後民警迅速出警,經向物業人員瞭解,為維護小區治安環境,該小區夜間除幾處人流量較大的門禁全天正常使用外,其餘門禁使用時間均設定為6:00-22:30。通過查看該小區物業攝像頭,民警發現,當日23時05分左右,有一男子來到北側門禁處試圖刷卡進入小區,發現刷卡無效,隨即對刷卡器進行了破壞並帶着刷卡器揚長而去。

根據小區物業提供的視頻影像和大量走訪排查,民警最終確定了嫌疑人為該小區業主安某。10月14日,辦案民警依法將安某傳喚至城區分局。在民警詢問提示和視頻佐證還原下,安某終於想起了當晚發生的事,並向民警交代了全部經過。原來該出入口離他居住的單元最近,他常選擇此門進出小區。當天晚上,安某與好友小聚喝了幾杯,回家時依然選擇從此處進入小區,可卻忘記了門禁使用時間,發現刷卡無效,在酒精作用下一時氣惱做了糊塗事。

目前,在民警協調下,安某已對破壞的財物進行了賠償,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欒城區公安局對安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來源:石家莊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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