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沒了錢也沒了!越來越多老年人正在掉進這個騙局

房子沒了錢也沒了!越來越多老年人正在掉進這個騙局

直到母親準備做帕金森起搏器的手術,家住北京的劉婷才知道父母這幾年來已將所有積蓄投入到包括中安民生在內的幾家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中,手中現金已經不超過四位數。

“2月底有一筆理財到期後,他們也沒有返還本金,這時候就感覺出事了。”劉婷的預感很快被證明是準確的。4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官方微博通報稱,針對有投資人舉報北京中安民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安民生養老服務有限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情況,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已對相關公司立案偵查。

和其他投資者的遭遇相比,劉婷的父母還算是“幸運”的。他們並沒有將手中的房子抵押出去,而那些選擇了中安民生等公司“以房養老”模式投資的老年人,或將陷入房財兩空、老無所依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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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貸款買房,老了以後將房屋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由上述機構支付養老費用,從而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衣食無憂,這是國家推行”以房養老“試點的初衷。

正規的“以房養老”是指老年人將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而近年來,越來越多公司打着“以房養老”旗號、行非法集資之實,將老年人的房產和錢財卷席一空。

以中安民生為例。據瞭解,中安民生宣傳的模式是客户通過將房產抵押出去從而借得一筆本金,然後將這筆錢用來認購中安民生髮行的理財產品,這些理財產品將給予客户6%左右的年化收益。

在中安民生和客户以外,還有一個第三方出資方,這個第三方出資方負責將本金借給客户,中安民生負責支付給出資人利息。據瞭解,中安民生給出資人的利息高達20%。這也就意味着,中安民生每做一筆業務,資金成本將高達26%以上。稍有不慎,中安民生就會陷入資金鍊斷裂的危局。

“一開始的時候,的確是每個月都給錢,所以大家就會慢慢推薦給身邊的人。老年人也都不傻,大部分人都是身邊人受益了才跟進去投的。”林濤的父母今年六十多歲,出於給自己攢點養老錢減輕子女負擔的考慮,父母將房子抵押了出去。

很快,中安民生的這一業務模式便難以為繼了。從年初開始,中安民生便屢屢曝出“跑路”“崩盤”等傳聞。包括林濤父母在內的多名老年人均遭遇了出資人上門催債:“還不起錢,就把房子賣了!”劉婷也是在這時候發現,父母的理財到期後沒有兑付本金和利息。

3月10日,中安民生總裁李佳豪還在公司官方微信公眾號發文稱,上述傳聞皆屬謠言。3月24日,李佳豪再度發文稱,目前正在配合經偵自查,並稱“(如果)投資人不給中安民生時間,(將導致)政府接管、公檢法介入,進一步導致中安民生不復存在。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我本人將非常痛心,因為從目前的過往案例看,三五年內能討回30%以上投資權益的好像根本沒有出現過,我本人也會更加痛心。”

在林濤看來,這只是李佳豪“最後的掙扎”。“他這樣説就是寄希望於投資人放棄走法律途徑,把這個騙局維繫得更久一些,讓自己脱身的時間更長一些。”林濤説,儘管目前中安民生已被偵查,但是從以往案例來看,投資人追回財產的可能性較小,因此他和家人也做好了心理準備。

房子沒了錢也沒了!越來越多老年人正在掉進這個騙局

▲微博截圖

“這個時候也不能再去責怪老人了,再弄出個好歹來大家都承受不起,只能安慰自己花錢買教訓了。”林濤説。

事實上,近年來各類“以房養老”的騙局層出不窮。早在2016年5月,便有媒體報道稱,北京的李阿姨認識了自稱“以房養老”項目負責人的廣豔彬,對方以“低風險高利息”為誘餌,讓李阿姨用房產證找“金主”王某做3個月抵押貸款,再把“貸到的錢借給廣豔彬,3個月期滿後,從廣豔彬處收回全部本息,再用本金從王某那裏贖回房產證,淨賺近50萬元的利息”。心動的李阿姨在廣豔彬的指導下,簽字並公證了一摞文書,最終她的房屋在其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直接過户,自己無家可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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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覆盤父母上當的過程中,林濤認為,一方面是老年人缺乏理財知識,另一方面也是這類機構洞悉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經常組織集體活動,讓不少空巢老人感受到了家庭般的温暖,不知不覺中就相信了這些機構的宣傳。

今年65歲的唐女士也差點掉進這“温柔的陷阱”。在退休後,唐女士經常和同事、老同學們組織合唱等活動,在這一過程中,唐女士也接觸到了中安民生“以房養老”模式的宣傳。

“剛開始的時候很心動,身邊有好幾個朋友都投了。而且公司經常組織一些活動,當時真的有種被關懷的感覺,我們這種子女不在身邊的人,很容易因為一點小關懷而上當的。”唐女士説,好在她和兒子商量後遭到了兒子的堅決勸阻,才放棄了投資的念頭。“不然後果真是不堪設想啊。”唐女士説。

中新經緯在中安民生的微信公眾號上看到,中安民生的近期動態裏包括組織廣場舞大賽、母親節活動、養老公寓體驗活動等。

房子沒了錢也沒了!越來越多老年人正在掉進這個騙局

▲中安民生組織的廣場舞活動。圖片來源:中安民生官微

除了“以房養老”外,打着“養老公寓”旗號行騙的公司也不在少數。家住西安的段女士告訴中新經緯,她曾經交了3000元入了一家養老公寓的機構會員,這家養老公寓提供多種選擇,其中一種是3000元每月,需要會員預繳費3年、5年、10年,也就是説最低需繳納超10萬元定金。

“交了定金後,到年齡了就可以住進去,裏面的服務都很高端,一按按鈕就會有服務員來給你服務,吃飯也有人送上門。”段女士説,她不想老了以後給子女添麻煩,如果不是擔心養老院跑路,她可能就準備投錢進去了。

事實上,這樣的事情此前就在江西發生過。據央視財經報道,江西南昌有一家名為“天地自然”的養老機構,號稱要打造成江西一流的標杆養老企業,僅僅運營了兩年多,就招募了幾千名會員。可就在今年4月,這家養老機構的負責人一夜之間消失了,公司賬户上的錢也所剩無幾,老人們這才發現自己上當了。

最後,段女士選擇退出會員,不過卻被對方告知,會員費無法退還,只能換成一張3000元購物券用於購買其平台上的產品。“3000元換了幾隻海蔘和幾袋小米,遠遠高於市場價,只能安慰自己止損了。”

北京海徵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杜雲峯向中新經緯指出,“以房養老”騙局多數涉及“套路貸”,是一種新型的犯罪,一般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關係,民事法律關係涉及借款合同糾紛、抵押合同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等,刑事犯罪方面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傷害罪等。

他建議,遇到這類問題,應對策略應從民事和刑事兩個維度去考慮,民事方面,在房屋過户以前,應該儘快到不動產登記部門做撤銷委託公證的備案,如果已經過户並被申請強制執行的,根據不同情況,通過執行異議、案外人執行異議、申請公證機構複查公證書、提起新的訴訟、啓動再審等救濟途徑進行維權,同時建議及時報案,可以向當地的掃黑除惡辦公室舉報相關犯罪。對於民事訴訟中,涉及欺詐的可以行使撤銷權,涉及惡意串通的可以主張合同無效。

“對於這類嚴重侵害羣眾合法權益,尤其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惡性案件,相關部門應該積極作為,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公證機構應該勇於自我複查,依法處理;人民法院在審理這類特殊案件時,應加大對欺詐、顯失公平、惡意串通的審查,對於當事人難以取得的重要證據,應該依申請或者依職權調取證據,依法維護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杜雲峯説。

(為保護採訪對象隱私,文中劉婷、林濤、唐女士、段女士均為化名)

欄目主編:張武

本文作者:中新經緯 羅琨

文字編輯:董思韻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雍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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