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門:嚴厲打擊利用寄遞渠道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户端

張璁

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國家郵政局、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12家單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郵件快件寄遞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進一步完善寄遞渠道聯合監管責任體系、制度措施和工作機制,統籌加強對寄遞渠道的安全管理。

據介紹,2021年10月,針對寄遞行業迅猛發展隨之而來的不法分子利用寄遞渠道實施販運毒品等違禁品犯罪高發問題,最高檢向國家郵政局制發“七號檢察建議”,同時抄送交通運輸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12個有關部門,推動強化寄遞安全監管,堵塞管理漏洞。為推進“七號檢察建議”深入貫徹落實,最高檢會同國家郵政局等部門聯合制定《指導意見》。

據悉,《指導意見》共13條,旨在以提升寄遞安全治理現代化水平為主線,以增強寄遞安全風險防控能力為關鍵,以淨化寄遞安全環境為重點,以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為抓手,注重源頭防範,深化部門協作,強化安全監管,大力提升寄遞安全整體水平。《指導意見》強調,要以堅持依法治理為基本原則,加強寄遞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寄遞安全監管工作,實現寄遞渠道安全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規範化,依法打擊涉寄遞渠道違法犯罪行為。

《指導意見》要求,嚴厲打擊利用寄遞渠道實施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寄遞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與檢察公益訴訟的協作機制,強化寄遞安全違法線索通報、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與協查處理。同時,完善寄遞渠道安全聯合監管機制,建立由郵政管理、政法委、網信、檢察、公安等部門參加的寄遞渠道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依法落實各部門職責,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積極參與寄遞安全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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