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早上8時30分許,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新大隊民警
在西安市雁塔區某十字執勤時,
發現一女子駕駛一輛無牌電動三輪車...
民警上前示意該女子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因其本人沒有按照規定佩戴頭盔、
非法載人且電動車未上牌照,
根據相關法規,
民警對電動三輪車進行暫扣,
並告知該女子李某到
公安局交警支隊高新大隊接受處理。
李某在暫扣憑證上籤完字後情緒激動,
衝到民警面前,
將車輛暫扣證搶走並揉成一團。
民警上前索要並控制其拿憑證的左手時,
李某用右手當眾掌摑民警,
並撕毀民警開具的暫扣車輛憑證。
之後,李某被控制並扭送至派出所。
目前,李某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檢察官説,本案中,
李某在明知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
仍不予配合,並使用
暴力方式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
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涉嫌妨害公務罪。
來源: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