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發現沒有,我們國家的汽車是採用強制報廢制度的!一台汽車使用年限過久之後,往往要面臨去車管所報廢,可是大多數車主都不願意去走這一步,於是很多車主把車隨便往街上一停,把車牌一拆,就等着被自然界回收。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讓車主不願意去報廢寧可扔掉呢?車主表示,我並不傻!探其緣由,有以下幾點。
第一,手續太過於繁瑣。當一台車輛要去進行報廢的時候,首先需要的資料就特別齊全,車主的身份證,車主的駕駛證,車輛的綠本,以及車輛的事故清除記錄等一大堆資料。這樣一來不僅要花費大量的金錢去進行事故的清除,而且在辦理的時候花費的時間往往也是特別久的,所以這也讓大多數人覺得一台馬上要報廢的車還這麼多手續,那我乾脆直接讓他變成殭屍車算了。
第二,收入與支出不成回報,就以一台奔馳s級別的百萬轎車來算,去報廢也只能得到幾百塊錢,幾百塊錢相對於百萬豪車來説可以説是九牛一毛,這種豪車如果去拆車廠拆成廢件,少説也有個幾萬塊錢!所以這也是大多數車主不願意去車管所報廢的主要原因!
第三,管理制度不夠規範,車管所的報廢流程複雜就不説了,而且很多車主去報廢都會面臨各種各樣的難關,這也就導致車主越來越不願意去辦理汽車的報廢,直接拆掉車牌扔在路邊。既然等大自然回收是何其簡單,為什麼要花費時間浪費金錢去遵守法律制度呢?
當然,在此所説的方法並不是鼓勵大家把車子隨便扔在道路上等待報廢了,這必然是不對的。想必大家也都見到了,越來越多的殭屍車已經對我們的生活產生的弊端,所以大家還是不要覺得麻煩而將其丟之了事。畢竟方便了大家才是方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