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新的應急預案)發佈實施,它的高關注點的是突發事件發生後“官方5小時內必須發聲”這一條。
其實,“官方5小時內必須發聲”在安徽不是新近才有的規定。2017年,合肥市政府制定的《合肥市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就提出要求,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要在5個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佈權威信息,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責任人要帶頭主動發聲。而且,回應內容需圍繞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關鍵問題,不可自説自話。
如今,安徽又在全省範圍提出“官方5小時內必須發聲”新的應急預案,為什麼會受到人們的高度關注?説到底,它表明公眾對信息公開的渴望度在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法規的執行力度更重視。
在互聯網時代,熱點、焦點話題一觸即發。尤其是突發事件出現後,各種“説法”會紛紛“發聲”,社會上也會有不完整、片面,甚至虛假的傳説。面對一些“不正確”的“説法”,一些地方在情急之中往往會以一句“這是謠言”而“壓”下去。豈不知,即使是謠言,也是止於信息公開透明,而不是止於簡單的“堵”。
信息公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授權和委託的組織,在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過程中,通過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動將政府信息向社會公眾或依申請而向特定的個人或組織公開的制度。值得重視的是,現實告訴我們,官方的“主動”發佈信息又顯得特別重要。
“主動發聲”是最有效的穩定劑。面對突發事件,社會公眾在一定程度上產生恐慌、焦慮心理在所難免。在這種情況下,由來自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正確、及時、透明的信息發聲,往往具有安撫人心、穩定社會、解疑釋惑、闢謠“殺毒”的特別功效。
由安徽省政府實施的這部包括“5小時內必須發聲”規定的新應急預案中,“信息發佈與輿論引導”佔據突出版面,明確了突發事件發生後,誰來説,怎麼説,説什麼?從一定意義上説,這也是對各級行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在信息公開上主動作為提出了要求。
突發事件出現後,公眾期盼官方能以最快、最早的速度發佈權威信息。但是,有的時候,這樣的信息往往會遲到。這當然有對事件有關情況需調查核實而導致了“遲發聲”,但也有面對突發事件,我們一些主司者處置能力和水平有關,那些遮遮掩掩、語焉不詳的信息漏報、謊報行為,常常與幹部的作風不實、履職缺位難脱干係。還有的甚至是對滿足人民羣眾知情權的“態度”上有問題。
三年前合肥市就要求各級政府和部門主要負責人是信息公開的“第一責任人”,特別是遇有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關切等時,主要負責人將帶頭接受媒體採訪,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今天安徽又在更大範圍內提出突發事件信息“官方5小時內必須發聲”,這無疑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又一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