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爾特發佈公告,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修訂產業基金相關合夥協議的議案》。值得關注的是,該議案的表決結果為:9票同意,2票棄權,0票反對。
其中,董事徐東權和王聖傑投出棄權票,二人均表示:對協議部分條款持保留意見。
公開信息顯示,徐東權於2010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邦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邦信資管”)房地產金融部總經理,2013年12月至今任邦信資管助理總經理,2020年7月至今任阿爾特董事。據天眼查,邦信資管由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王聖傑現任江蘇悦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悦達投資”)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江蘇悦達智能農業裝備公司董事長,2021年1月至今任阿爾特董事。
截至2021年10月29日,嘉興珺文銀寶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珺文銀寶”)、悦達投資分別持有阿爾特1552.61萬股、1234.57萬股,持股比例分別為4.71%、3.75%,分別位列阿爾特第二、三大股東。其中,據天眼查,珺文銀寶由邦信資管控股。
阿爾特公告表示,公司已於2021年3月11日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參與投資產業基金的議案》。公司擬作為有限合夥人與成都中冀風帆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中冀萬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產投先進製造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成都高新新經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成都新經濟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共同投資設立產業基金,其中公司擬以自有資金認繳出資2億元人民幣。
本次修訂產業基金相關合夥協議主要涉及對合夥企業名稱、出資總額、出資方式與認繳出資額、會計核算方式、產業基金管理模式、投資機制、收益分配、有限合夥人權利、補充回撥機制等。
11月26日,深交所對阿爾特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對董事徐東權和王聖傑持保留意見的具體協議條款及具體原因做出補充説明。
此外,深交所表示,阿爾特產業基金相關協議的修訂內容之一為補充回撥機制,約定在基金進行清算時,若清算分配核算完成後,任何有限合夥人收回的金額未滿足合夥協議第九章“三、清算分配”條款規定的應分配金額,普通合夥人應將各有限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約定應分配得到的金額與實際已分配得到的差額返還給合夥企業,並由清算人根據清算分配條款規定的分配順序,將退還金額返還給各合夥人。
若普通合夥人拒絕執行上述回撥條款,或在觸發上述回撥條款後經催告後未在10個工作日內按照上述約定足額返還全部金額的,阿爾特及天津中冀萬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連帶履行前述差額補足義務。
深交所要求阿爾特補充披露合夥協議關於清算分配條款的具體內容及具體分配方案、計算依據,補充説明在普通合夥人拒絕執行回撥條款或未按約定足額返還全部金額情況下,阿爾特作為有限合夥人需共同連帶履行差額補足義務的原因及合理性,上述安排是否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最後,深交所要求阿爾特全體董事説明是否按照《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 年修訂)》第3.3.3條、第3.3.8條的規定對本次協議調整事項進行調查,是否以正常合理的謹慎態度勤勉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