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6月2日訊 為強化穩企業保就業支持政策,緩解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年內還本付息資金壓力,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進一步對符合條件的貸款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6月1日,人民銀行聯合銀保監會、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簡稱《延期還本付息通知》)和《關於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信用貸款支持通知》)。
《延期還本付息通知》要求,對於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續的普惠小微貸款應付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並免收罰息。對於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業貸款和大型國際產業鏈企業(外貿企業)等有特殊困難企業的貸款,可由企業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延期還本付息通知》強調,對於普惠小微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應延盡延。同時,為充分調動地方法人銀行積極性,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對地方法人銀行給予其辦理的延期還本普惠小微貸款本金的1%作為激勵。
《信用貸款支持通知》明確,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銀行通過創新貨幣政策工具使用4000億元再貸款專用額度,購買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的40%,以促進銀行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業獲得免抵押擔保的信用貸款支持。
此外,《信用貸款支持通知》還強調,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注重審核第一還款來源,減少對抵押擔保的依賴,豐富信用貸款產品體系,確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貸款佔比明顯提高。獲得支持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投放增長目標,將政策紅利讓利於小微企業,降低信用貸款發放利率。
閃電新聞記者 楊麗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