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保險新規出爐 明年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周菡怡)12月14日,中國銀保監會正式發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宣佈《辦法》已於2020年9月1日經中國銀保監會2020年第11次委務會議通過,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據悉,《辦法》共5章83條,具體包括總則、基本業務規則、特別業務規則、監督管理和附則。重點規範內容包括:釐清互聯網保險業務本質,明確制度適用和銜接政策;規定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要求,強化持牌經營原則,定義持牌機構自營網絡平台,規定持牌機構經營條件,明確非持牌機構禁止行為;規範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規定管理要求和業務行為標準;全流程規範互聯網保險售後服務,改善消費體驗;按經營主體分類監管,在規定“基本業務規則”的基礎上,針對互聯網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互聯網企業代理保險業務,分別規定了“特別業務規則”;創新完善監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實施過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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