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0月9日電(記者 程思琪)《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統一企業登記標準實施意見》9日公佈實施。
據介紹,實施意見由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執委會與上海、江蘇、浙江兩省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起草制定,聚焦在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內統一企業登記標準、辦理流程、辦理模式等九項具體舉措,通過不斷降低企業進入市場的制度成本,促進市場經濟要素在一體化示範區內自由流動,實現區域營商環境改善的目標。
實施意見明確,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內的企業新設將統一實現“一表申報、一窗領取”,兩天辦結包括企業設立、公章刻制、涉税事項、就業參保在內的全部相關業務手續,統一企業從開業到註銷全生命週期辦理流程,為實現政務服務互通互享互辦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和技術基礎。
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彭文皓介紹,實施意見依託三省一市數據共享平台,在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專欄建立統一辦事入口,實現跨區域身份認證。同時,為更好支持引導社會各界有序參與一體化示範區建設,實施意見選擇了企業登記事項中社會關注度高、與企業關係密切的名稱和住所為切入點開展改革,首次允許在一體化示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名稱中使用“長三角一體化示範區”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