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4日電 據證監會網站4日消息,證監會公佈《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暫行規定》按照《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國辦發〔2022〕7號)要求,對參與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業務的各類市場機構及其展業行為予以明確規範。
主要規定以下三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等機構開展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業務的總體原則和基本要求,以及基金行業平台職責定位;
二是明確個人養老金可以投資的基金產品標準,並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管理和風險管理職責作出規定;
三是明確基金銷售機構的展業條件,並對基金銷售機構信息提示、賬户服務、宣傳推介、適當性管理、投資者教育等職責作出規定。
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中國結算、基金業協會、行業機構認真落實《暫行規定》,穩妥推進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業務落地,更好服務於居民養老投資需求。(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