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易購收關注函:是否存在變相向激勵對象輸送利益的情形

2月2日,蘇寧易購收到關注函:請結合你公司經營情況説明員工持股計劃受讓價格的定價方 法、依據及其合理性,受讓價格遠低於市價和回購價格是否符合《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中“參與人盈虧自負,風險自擔”的基本原則,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持續發展,是否損害了上市公司及股東利益。

關注函稱,2021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員工持股計劃的股份來源為公司回購專户已回購的股份,受讓價格為1元/股。

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8月12日期間,你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為9.94元/股至14.60 元/股,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8月6日期間,你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為8.26元/股至11.15元/股。請結合你公司經營情況説明員工持股計劃受讓價格的定價方 法、依據及其合理性,受讓價格遠低於市價和回購價格是否符合《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中“參與人盈虧自負, 風險自擔”的基本原則,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持續發展,是否損害了上市公司及股東利益。

草案顯示,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涉及標的股票分三次進行解鎖, 各年度公司業績考核指標為:以2020年為基準,2021年、2022年、 2023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分別不低於20%、45%和70%,且經調整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分別為-10億元(含)至-5億元、10億元(含)至15億元、不低於30 億元(含)。 請你公司補充説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考核指標設定依據,並結合近三年業績情況、同行業可比公司採取的做法,説明業績考核指標的合理性,能否達到激勵效果,是否存在變相向激勵對象輸送利益的情形。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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