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六盤水監管分局公開披露對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貴州六盤水中心支公司的行政處罰信息。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六盤水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貴州六盤水中心支公司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六盤水監管分局處以罰款12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誤導和虛假宣傳”。
12月以來累計被罰超70萬元麪包財經梳理發現,據不完全統計,12月以來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被監管部門處罰,累計收到5張罰單,累計被罰金額超70萬元。
2023年12月20日,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江蘇電話銷售中心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南通監管分局處以罰款10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條款費率”。
2023年12月6日,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分公司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黑龍江監管局處以罰款31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虛列費用;虛列佣金;銷售意外險組合產品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的行為;內控執行不到位的行為。王琦超對虛列費用、銷售意外險組合產品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的行為負有責任;牛雙對虛列費用、銷售意外險組合產品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的行為負有責任;馮少春對虛列費用、虛列佣金、銷售意外險組合產品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的行為負有責任;趙國欣對虛列費用、虛列佣金、銷售意外險組合產品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費率的行為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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