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據4月2日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官網披露,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和福州分行相繼被罰。
據泉州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泉銀保監罰決字〔2021〕2號),因違規辦理商業承兑匯票業務,違規辦理同業理財業務,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辦公場所管理不到位,經營狀況不真實,中國銀保監會泉州監管分局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處以罰款合計1400萬元,對連阿軍、陳國柱、陳力軍等3人分別處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
據泉州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泉銀保監罰決字〔2021〕3號),因崗位相互制衡不到位;未落實對賬制度,中國銀保監會泉州監管分局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處以罰款合計100萬元,對連順輝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據泉州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泉銀保監罰決字〔2021〕4號),因銀行賬户管理不到位,中國銀保監會泉州監管分局對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處以罰款合計50萬元,對黃丹梅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同一天,因為員工行為管理、處置不當、同業銀行結算賬户內控管理不到位,據福建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閩銀保監罰決字〔2021〕17號),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對廣發銀行福州分行處以150萬元罰款;對賴添華予以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六年的行政處罰;對陶強予以警告;對林宜健予以警告。
編輯 陳莉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