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1日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佈的廈門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廈銀保監罰決字〔2022〕10號)顯示,廈門航空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導致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遺失;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遺失後未按規定報告。廈門銀保監局依據《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對廈門航空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處以警告,並處罰款兩萬元。
資料顯示,廈門航空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簡稱“廈航國旅”)是廈門航空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南方航空2021年的年報顯示,廈門航空有限公司(簡稱“廈門航空”)為南方航空(600029.SH)子公司。廈門航空成立於1984年8月,註冊資本人民幣140億元,法定代表人為王志學。南方航空持有廈門航空55%股份。
《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銀行保險機構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對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對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轉讓、出租、出借、偽造、變造許可證;
(二)未按規定新領、換領、繳回許可證;
(三)損壞許可證;
(四)因管理不善導致許可證遺失;
(五)遺失許可證未按規定向發證機關報告;
(六)未按規定公示許可證、業務範圍、經營區域、主要負責人;
(七)新領、換領許可證等未按規定進行公告;
(八)新領、換領許可證後未按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換領營業執照。
以下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