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浪奇(000523.SZ)發佈公告,因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廣州中院”)已裁定批准《廣州市浪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實施,該公司已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公司將根據《重整計劃》的規定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根據《重整計劃》及廣州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2021)粵01破282-1號],本次重整廣州浪奇以總股本6.275億股為基數,按每10股轉約15.69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轉增9.85億股股份(最終轉增的準確股份數量以中登公司登記確認的數量為準),轉增後廣州浪奇的總股本將增加至16.1242億股。前述轉增的股份9.85億股不向原股東分配,其用途如下:
1.其中的9.44億股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該部分股份將用於向廣州浪奇的債權人抵償債務,償債股票價格為6.61元/股。
2.剩餘4065萬股為首發後限售股,該部分股份由重整投資人按照確定重整投資人之日2021年6月8日廣州浪奇的收盤價3.69元/股的價格認購。
此外,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後,公司股票價格不實施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