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4部門28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減税降費、金融支持、降低制度性成本等方面部署了23項具體任務,旨在進一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幫助企業妥善應對疫情衝擊、渡過難關。
今年以來,各地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出台了階段性、有針對性的減税降費措施,緩解了企業經營困難,有力促進了全面復工復產和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對此,《通知》明確,要繼續落實好既定減税降費政策,以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
在税費減免方面,將減免小規模納税人增值税,免徵公共交通運輸、餐飲住宿等服務增值税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今年年底;允許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所得税延緩至明年繳納;對除“兩高一資”外所有未按名義税率退税的出口產品,全部實現足額退税;同時,落實好減免民航發展基金、港口建設費、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和相關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等政策,整體實現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降低15%。
在整治涉企違規收費方面,《通知》強調要完善收費監管制度,建立治理違規涉企收費成效評估機制,堅決防止違規徵税收費,重點排查“過頭税費”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通知》提出,通過暢通金融和實體經濟傳導渠道、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注重發揮定向工具作用、完善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融資工具、切實提高金融服務效率等舉措,強化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
據悉,相關部門將繼續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做好3000億元抗疫專項再貸款、50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資金和新增1萬億元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額度的政策銜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快開展批量擔保貸款合作,全年將新增再擔保業務規模4000億元;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全年對小微企業減半收取融資擔保、再擔保費,將綜合融資擔保費率逐步降至1%以下;支持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降低擔保費率,確保政策性農擔業務擔保費率不超過0.8%、政策性扶貧項目不超過0.5%。
此外,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將繼續延長至明年3月底,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應延盡延;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要高於40%,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製造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中長期融資;鼓勵銀行大幅增加小微企業信用貸、首貸、無還本續貸,大力推廣“信易貸”模式和“銀税互動”;支持企業擴大債券融資,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探索推進用銀行保函、保險等方式繳納保證金。
《通知》還要求,放寬市場準入和經營限制,優化政府服務業務流程,加強數字技術應用,降低政策遵從成本,持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修訂發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放寬市場準入試點的基礎上,擴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放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登記經營場所限制,有序放開新能源汽車代工生產,推動自檢自證,實行品牌授權試點。鼓勵有條件地方向符合要求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發放許可證電子證書。各地不得干預連鎖企業依法申請和享受總分機構彙總納税政策。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強調在研究制定政策過程中,要避免隨意制定加重企業負擔的“隱性”條款,持續推進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防止出現“一刀切”,避免過快提高標準導致企業應對失措。
針對當前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通知》還提出,努力降低企業用工和房租負擔,繼續降低用能用地成本,推進物流降本增效,鼓勵引導企業通過創新管理挖潛增效。其中,免徵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至年底,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減免國有房產租金,降低一般工商業、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户到户電價5%至年底,合理增加土地供應,降低物流税費成本等舉措,將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堅持“鞏固、增強、提升、暢通”方針,鞏固和拓展減税降費成效,階段性政策與制度性安排相結合,把減税降費政策落到企業,助力市場主體紓困發展。(顧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