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最大聲:這年頭 沒點功夫還不配出門了是吧? 2016.4.6日

  【今日最大聲】“這件事跟女生本人是否與犯罪嫌疑人是否情侶關係,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毫無關係。他倆就算在酒店開房過結婚紀念日,在女性明顯反抗的情況下,酒店都有義務保護住客安全,警方都應及時立案。別一出事就讓女孩子多小心,然後傳播防狼十八式什麼的。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跟歹徒搏鬥的。這年頭,沒點功夫還不配出門了是吧?!”

  ——網友@馬薇薇

  4月5日,網友@彎彎_2016在微博發佈視頻稱,3日晚上,自己在北京798和頤酒店,遭遇陌生人拖拽挾持。自己多次呼救,表示不認識挾持她的男人,但現場酒店人員、路人中除了一位女房客,多人表現冷漠未及時幫助。事發現場有監控視頻。這件事情在網上引爆了討論。以下是部分網友的言論:

  一、“看了視頻,女孩在大庭廣眾下遭受暴力襲擊,酒店工作人員的冷漠無能令人憤怒,任何藉口都不能開脱。別説以為這是情侶私事,哪怕是夫妻,是父女,面對這種公然的暴力,不應該制止和報警嗎?這裏面暴露的更可怕的問題在於:這樣的場面,對有些人來説可能是習以為常,見多不怪!”

  ——復旦大學中文系教授@嚴鋒

  二、“有些普通直男也不理解為什麼女生會不知道哪裏是嫖娼勝地,這是因為男生和女生的世界自畢業後就開始分化了:之前和1位男性朋友説起上海的色情場所,當時我和他住上海同一區域,他説晚上打車一上車司機就開始給他介紹洗浴嫖娼場所,我極驚訝,因為我也經常晚上打車,從來沒經歷過這種對話。”

  ——網友@大師姊

  三、“看到很多評論和轉發説女孩要隨身攜帶防狼噴霧帶小刀等武器。大家都知道我本人就是個嚴重的被害妄想症患者,這種東西我肯定買了。曾經有一次拿出來玩,有個手賤的男人硬按了一下,大概40平米的空間,兩個小時才能進人。所以在酒店那種走廊用胡椒噴霧,絕對自己都無法呼吸。還有武器,如果被對方搶走,你會更危險。所以姑娘們固然要保護好自己,但這些防狼的並不那麼有用。”

  ——網友@衣錦夜行的燕公子

  四、“1、如果把酒店名字換一個也同樣會發生,就説明是國家的問題而不是酒店的問題。2、微博的爆炸式轉發,來自於人類的感同身受,之前沒有遇到爆發點而已。從這個角度説,微博確實在推動中國進步。因為它引入了更多的第一視角。”

  ——網友@北京廚子新號

  五、“我們從小被教育莫管閒事。我親身經歷兩次看到男人當街打女人,我想上前被朋友拖走説關你屁事,這樣下去是不是有一天我們當中任何一個有難的時候都沒人管。女性的安全感也是在鄰居不插手閒事的時候崩塌的。遇到暴力,首先應該阻止,然後才區分公私。今天最有意思的評論是‘在這個國家發微博比報警管用’。”

  ——媒體人@易小荷

  六、“兩句話:1、不要苛責路人。灑家這種練過幾手功夫、身高體壯的都不太敢管閒事,打贏了説不定要給人醫藥費,打輸了自己難受。捫心自問,您真敢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麼?2、致力於打造安全社會,比讓姑娘們學防身術靠譜。那些女子防身術全他媽是坑人的,學那幾招找死有份、防身不能。”

  ——媒體人@五嶽散人

  七、“德州某大學一中國副教授,因為家庭暴力被公訴,還丟掉了好不容易拿到的終身教職。這個世界本該如此。不管是誰的老婆,女友,甚至只是一名性工作者,都沒有理由在路上被人毆打,而旁邊的人可以無動於衷。不敢伸手相助就算了,連躲旁邊撥個110都不敢是有多孬種。”

  ——網友@lowdive

  八、“黃金24小時快過去了,媒體都在外圍瞎鬧,採着網絡素材假裝一手信息,信源還是單一狀態(當事人的微博更新),公安和酒店都滴水不漏。太不爭氣了。還有那個‘達成一致意見’的採訪回應,還是疑點重重。新鮮信息枯竭之後,社交網絡裏又開始常規的撕逼項目,每個人都希望幹掉與自己姿勢不同的異端。”

  ——網友@闌夕

  九、“説句不中聽的話,現在的社交媒體真是八婆的天下,一個女的被拉拽了,就滿屏刷。問題是,世界上本來就有很多變態或者酒鬼,你就算住五星級酒店,也有可能碰上啊?酒店又能怎樣?經營場所可沒辦法為場所內所有人的行為負責。”

  ——網友@來福腔

  十、“一個很小的事件。但是擊中了缺乏安全感的全民心理。”

  ——網友@花總丟了金箍棒

  十一、“墓地價格飛漲與‘死不起’的恐慌,衍生了許多奇談怪論,除了‘私家墓園’和經濟適用墓,還有‘死無葬身之地’的哀嘆。最令我感念的一則,則是有人評價汪峯的《春天裏》,稱‘如果有一天,我悄然離去,請把我埋在,這春天裏’這句歌詞,屬於批判現實主義,唱出了一個買不起墓地的人的心聲。”

  ——南方都市報社論,作者羽戈。上海的墓地價格過於高昂,迫使有些人在江浙地區選擇墓地,甚至有人到崇明島購置商品房,以盛放親人的骨灰盒。

  十二、“一座城市禁止一個車種的上路,與《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根據道路情況,採取必要交通措施’的原意相差很大;這已經涉及對公民財產實施“管制性徵收”,應該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新京報社論,社論稱,一些城市通過地方立法搞“禁摩”“禁電”,對電動自行車整個車種搞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禁絕”,顯然超出了立法本意。問題出在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和路權匹配上,城市管理部門不宜搞“以禁代管”,而是必須關口前移,把問題解決在工廠和車管所裏。

  十三、“我有一個感覺(並沒有科學根據),中國文藝工作者的產量遠遠低於西方同行。金庸小説只有15本,牛羣馮鞏的相聲不超過20段,有些人一輩子唱那麼幾首歌,演員、導演也差不多;而對比之下,柯南道爾寫了60篇福爾摩斯的故事,史蒂芬金永遠都在寫新書,等等等等。其中原因,可能是西方文藝工作者把這些事更當成一個正經工作,更有敬業精神,而中國同行一旦成名之後總想更上一個層次不光吃手藝飯了,這還不算各種社會活動。xx舉辦什麼典禮,請來史蒂芬·金題詞?這種事情聞所未聞。”

  ——美國科羅拉多大學物理系研究員,物理學家@GK同人於野

  十四、“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就該好好地去熱滾滾地活着,去犯錯,去折騰,去死而後生啊,談什麼佛論什麼道喝什麼茶穿什麼棉袍子,白瞎了您那張稚嫩的臉蛋子。”

  ——詩人@巫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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