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發佈了鄭爽和張恆撫養權判決,然後媒體發佈了30頁的判決。
逐句翻譯英文判斷句原文需要時間,幸好媒體總結了八篇。通過這幾點,吃瓜的人終於明白了張恆已經獲得了“決策權”,是“孤軍奮戰”,鄭爽有一部分飼養時間,具體的飼養時間表是,鄭爽一週三天,每天1.5小時照看孩子。
另外,根據媒體翻譯:鄭爽因為法院認為情緒不穩定,法院認為鄭爽需要參加6個月的專業治療(心理上)。同時媒體在最後一點也提到了法官認為鄭爽和張恆都有過錯以及對他們的態度在撫養權案中,表示失望!
但隨後又指出“六個月心理治療不真實”,屬於翻譯不準確。準確的翻譯應該是:參加權威專業機構的一對一培訓,為期六個月,幫助母親獲得維持情緒穩定的能力,與孩子建立良好的關係,掌握育兒方法和應對技巧。
目的是“讓鄭爽在處理孩子各種突發事件時保持情緒穩定……”而不是通過網絡治療精神問題。眾所周知,鄭爽目前在國內還面臨税務檢查,對於她的現狀和目前是否回國,眾説紛紜。鄭爽自從她在微博上發表“我願意接受並配合一切調查”的文章後就不再説話了。不過根據法院的判決,我們可以判斷一下鄭爽的現狀和下一步走勢。
法院判決書第26頁明確寫明瞭法院對鄭爽和張恆的要求:父母必須在本判決書下達之日起60天內完成二級育兒課程,並向法院提交結業證書!可見鄭爽和張恆必須學習二級育兒課程,必須取得證書並提交法院。該條明確規定了期限和完成要求,法官需要從其證書中獲得反饋,這應該是一項具有明確法律效力的要求。
有網友評論説鄭爽和張恆需要一起驗證。後來有網友爆料説鄭爽必須完成育兒課程,所以她還在國外。所以可以推斷並確信鄭爽還在國外。目前國內還在等待鄭爽的調查。但在法院確信鄭爽有資格做母親之前,除非放棄主張,否則不能回國。
我相信下一步,鄭爽,就是好好學習,短時間內拿到二級育兒證,獲得當地法官的信任,然後收拾行李回國調查。而張恆,收到撫養權判決併發消息後,也暗示會帶孩子回國,但從判決來看,張恆,因為還需要學習育兒課程,短期內無法回國。而張恆在國內已經被“限制高消費”,回國後也有很多官司等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