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播放或演唱歌曲,已有網絡主播、平台被判賠

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賬號“京法網事”消息,4月2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佈的知識產權相關文件確立,主播技術人員未經許可在網絡直播中播放或演唱涉案人員音樂創作,根據主播技術人員的知名度、直播房間在線觀看人數、直播房間點贊及發紅包量、平台知名度等因素,對比圖在線播放、現場表演的基本陪賞標準,酌情確定陪賞數額。(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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